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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时说“实话”被开除冤不冤?

2022-02-14 06:55:01

作者:杨杰

  □杨 杰

  因为在一起“暗访”事件中,随口说了“实话”,在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贵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方明(化名),竟然遭到用人单位的开除。方明告诉记者,去年7月,在贵阳市营商办督查组的一次“暗访”行动中,他向暗访人员说了一句“企业开办一般需要两三天”,给单位造成了负面影响,从而遭到高新区纪工委诫勉谈话,之后被辞退。(2月13日新黄河客户端)

  贵阳高新区纪工委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对方明进行诫勉谈话并辞退,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的,不存在问题。但方明认为,他的这句话是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所说的,不能仅因为“说错”一句话,就成为“替罪羊”被单位开除。为维护自己权益,方明已经向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贵阳高新区纪工委对政务大厅企业开办一日能办结的调查结果来看,方明的“实话”与事实不符合,但同时区党政办有关工作人员也承认贵阳高新区行政审批局针对企业开办所涉及的社保、医保、公积金登记业务“对接协调不到位,跨区联办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方明的“实话”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有合理、属实的成分,以此来看,对方明的开除处理似乎有点操之过急,难怪当事人无法接受。

  退一步讲,即便方明所述真的不属实,只要其主观不具有恶意,客观上虽然出现了一些与当地营造营商环境氛围不妥的言行,但从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法纪处分原则来说,对方明的处理还是应以批评教育为主。与此同时,为避免类似问题重演,当地有关部门更应当从制度层面分析原因、规范管理,从法治角度对营商环境在体制机制方面来个全面体检,而不应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个别工作人员的言差语错处理上。

  所有的问责和处罚,都应该立足于治病救人、以儆效尤。贵阳高新区开除说错话工作人员事件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时下一些地方仍存在着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的问题。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的行为,理应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既不能轻纵违纪违规行为,也不能随意加大力度。否则,不仅很难让人信服,也会产生负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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