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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守护,避免“以曝治暴”依赖

2022-01-21 06:45:40

作者:木须虫

  □木须虫

  1月19号,有网友曝出来,陕西一名男子殴打妻子的视频,这名男子在有孩子在场的情况下疯狂殴打女子数分钟。20日凌晨,陕西空港新丝路商贸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关注到公司综合部副经理王鹏飞殴打妻子事件,对他的家庭暴力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王鹏飞予以停职,并移交集团纪委进一步调查处理。公司已派负责人到家中看望慰问其妻子。(1月20日澎湃新闻)

  家庭暴力是严峻的社会问题,每一个个案都是典型的样本。被殴打的妻子遭遇家庭暴力,经历了从沉默隐忍走向“以曝治暴”。当然,其视频的曝光有一定的偶然性,却不影响到治暴“一曝就灵”的“灵效”。类似作法,一定程度上具有非典型性。

  女性遭遇家庭暴力,选择隐忍沉默,与自身“家务事”的观念有很大关系,既碍于情面,羞于寻求保护,又顾忌到家庭的利益,害怕维权。甚至有部分女性的社会身份与地位越高,对家庭暴力“说不”的勇气就越弱,如,四川广安女副区长死于家暴,与其官员的身份密不可分,为了脸面丢了性命。面对家庭暴力,女性的沉默隐忍换不来悔悟与痛改前非,只会给暴戾火上加油,无数个案一再验证这样的野蛮逻辑。

  面对家庭暴力,要想打破恶性循环,就不能选择隐忍沉默,要在最初之时勇敢地说出来,果断地寻求帮助与庇护。在反对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暴力伤害者方面,我国的制度显然走在了观念的前列。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生效,许多地方和部门也相应出台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办法,确立如发现家暴强制报告、公安告诫、家暴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一系列制度,这使得家庭暴力的惩治与保护从制度上走出了“家务事”。

  所以,面对家庭暴力既需要每个个体权利意识的觉醒,更需要全社会深化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不只是把家暴当成伦理悲剧来围观,更该是人际平等权利维护的话题,即如何营造对家暴敢“说不”的社会环境首先值得思考。

  曝光家暴看似走在沉默隐忍的反面,不再是“在沉默中暴发”而是“在沉默中曝光”。但是借助舆论来倒逼惩处,而非通过维权渠道寻求保护,是一种切口扩大化“自伤式”的求助,同时会给家庭制度保护的公信力带来伤害。

  当然,这既有当下社会治理中“一曝就灵”的非理性依赖,也有对制度方面反对家庭暴力给予庇护的信心不足。客观来说,这与当前实务中对家庭暴力的惩治、保护工作机制的配套、构建的滞后有关,家暴认定难、保护措施实施难、施暴对象处理难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也催生了社会“不闹大不干预不处理”的求助焦虑。反对家庭暴力只有法律制度是不够的,要在此基础上完善机制,形成实务的保护体系,最终形成可预期的“保护力”,对此,行政与司法相关部门还应“加快脚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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