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正文

快递小哥工伤保险全覆盖的三重劳动保障意义

2022-01-04 11:30:24

作者:李英峰

  近期,广东、江苏、安徽等多个省份根据国家多部门此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将基层快递网点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的政策。(1月3日《工人日报》)

  将快递员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畴,顺应了快递员群体的需求,也顺应了发展完善劳动保障制度的需求和支持新业态健康发展的需求,具有三重劳动保障意义。

  之前,快递企业大都通过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式对快递员尤其是灵活就业的快递员的工伤进行保障,但该保险为商业险,保障额度有限,且由快递员缴纳保费,在快递员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时,按照快递员的责任比例予以保障。工伤保险则保障范围更大,由快递企业缴纳保费,明确了快递企业的用工主体责任,减轻了快递员的保费负担。这是第一重劳动保障意义。

  多地针对快递员实现了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全职快递人员,灵活就业的快递员也被全面纳入工伤保险范围。这是一个明显突破,既进一步梳理夯实了快递企业与快递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又赋予了快递劳动者更多劳动保障权利。一些地方的快递企业为了逃避用工保障责任,一度不承认与快递劳动者之间的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甚至“引导”快递劳动者注册为自负盈亏、自担责任的“个体工商户”。出台将基层快递网点快递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的政策,明确了快递企业为快递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的必要性、全面性和强制性,既有助于规范快递企业的工伤保障行为,也有助于凝聚加强快递员群体劳动保障的社会共识。这是第二重劳动保障意义。

  很多快递员往往一身兼二职或多职,其中,一部分快递员可能在其他行业、其他岗位有了工伤保险。但其他行业、其他岗位的工伤保险不能覆盖到快递员在相关快递企业的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中。规定快递企业不得以“已在其他快递企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由,拒绝为所招用的快递人员办理参加工伤保险,以拉出工伤保障“负面清单”的形式织密了工伤保障的责任之网,能够从制度层面把快递员的每一个用工关系或劳动关系都纳入工伤保障范围,全面弥合工伤保障的缝隙,清除工伤保障的死角死面。这是第三重劳动保障意义。

  期待着工伤保险的范围进一步扩大,让“外卖小哥”等更多新业态劳动者都能拥有工伤保险,都能拥有更多职业归属感和踏实感。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