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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点评”挤压正常文艺评论空间

2021-12-15 10:13:03

作者:孔德淇

  评论区短评注水,垃圾信息泛滥,打破了“先看作品再打分”的评判规则,架空了多维度的评价体系,不仅对影视作品的口碑和观看数据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影视制作公司经济、名誉双重受损,也侵害了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经营秩序,破坏了打分平台的客观性与公信力,挤压着正常的文艺评论空间。

  可以看到,影视剧出现“超前点评”,资本、市场、受众三方深受其害,我们不能纵容控评者以及相关既得利益者恣意妄为,让畸形的互联网传播现象成为主流。从法律层面讲,“超前点评”行为诋毁对手、伪造事实,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在这一扭曲的利益链中,“水军”“金主”“中介”构成了共同犯罪,亟须职能部门把监督检查做实做细做到位,对相关主体严肃问责,依法从严处理。

  近年来,国家网信办也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规制“控评”行为,今年2月更是开展清朗行动,重点整治刷量“控评”等不正当营销行为,这些举措顺乎民心、合乎民意,有力遏制了网络环境加速病变的势头。但影视剧控评的渗透力极强,凭借单一狙击无法断绝。让互联网传播与市场竞争重回正轨,有关方面还需从顶层设计发力,完善网上不良信息的管理机制,划清网络信息传播的法治底线,全方位扎牢监管制度篱笆,有效规范网络传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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