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复活”,银行不能“解释不清”
2021-11-22 13:07:12
作者:李英锋
11月18日,河南漯河,市民赵女士称自己16年前在国内某家知名银行办了一笔贷款业务,当年到期后已经办理完结。不料,她在今年5月突然收到信息,称当年的贷款还有一笔7000多元的利息未还,如今已经累积到4万多元。为此,赵女士多次前往银行进行咨询,却始终没有结果。银行方面称,因为时间太久了,现在不太好解释,需要上报进行核查。(11月21日澎湃新闻)
人在家中坐,债从银行来。在赵女士的家庭账单中,这笔贷款早已成了归零的过去时,成了两清的旧账,且涉事银行的贷款已还款明细清单也显示赵女士早在2005年就已还清贷款本金。不承想,贷款的旧账在今年突然无征兆地“复活”了,由过去时变成了现在进行时,一下子给赵女士带来了高达四万多元的罚息以及更沉重的征信拉黑后果,这实在是有些吊诡。
在正常情况下,按照贷款合同和金融惯例,银行在按期收回贷款时,会同时收取贷款利息。赵女士当年的那笔贷款期限仅为一年,到期后,赵女士偿还了全部本金,不存在丧失还款能力、逾期等特殊情况,银行也就没有只收回贷款不收利息的正当理由。
退一步讲,即便赵女士确实在当年只还了贷款本金,未还清利息,那么,银行为什么没有通过必要方式及时通知、提示、催促赵女士偿还利息?实际上,赵女士的住址、户籍、身份证号码等都一直未更换。如果赵女士今年没有注册该银行的手机APP,那么,“贷款利息”的欠账还不会冒出来,还会一直偷偷地滚雪球,这也背离了银行的履约催促责任和风控责任。
要查清这件事,关键得看证据,看银行的贷款管理记录、凭证、账目和档案。而保障这些资料信息的完整、准确、清楚和延续性是银行的法定责任、契约责任,也是银行赖以生存,赖以取信于客户的基础。可是,涉事银行竟然因“这笔贷款时间太久”“当年办理时自己还没有在此工作”“专责此事的人请长期病假”等原因“解释不了”“不是很清楚”。我们不禁要问,银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和档案怎么了,难道也“生病”了,也请了“长期病假”,也是“当年未在此工作”,也不在状态,也“解释不清”?
银行方面的含混和无措暴露出日常业务管理系统和档案系统的漏洞和失能,这不仅为赵女士个案的处理埋下了障碍,也为其他客户埋下了隐患,为客户的权益安全敲响了警钟。须重申的是,银行的业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客观性和连贯性,不受工作人员、场所、经营管理体制等变更的影响,不受时间的影响,任凭相关因素再变化,任凭存单或贷款再“老”,银行也能有一个靠谱的业务管理系统在线运转,提供准确高效的业务信息支撑,让任何一笔交易数据都有来源,有依据,有“底子”,这是银行的生存之本,是客户的权益之本。赵女士的贷款个案需要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银行在业务管理系统的建设上更需要一个令人放心的安全补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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