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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巨头要“拆墙”不要“筑墙”

2021-11-11 09:26:35

作者:孔德淇

  □孔德淇

  “双11”前夕,“微信屏蔽淘口令”成为热搜。互联网大厂间的竞争与“纠葛”、平台间能否更加开放,再次引起关注。(11月10日人民网)

  很长一段时间,用户在使用两个互联网平台软件时,不得不通过复制一段含有特殊字符组合的“口令”,在软件之间来回切换,才能实现相关操作,不仅加大信息交易成本、影响用户体验,也损害了用户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今年7月,工信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之一便是“屏蔽网址链接”,要求软件应当对外部网址链接的展示和访问形式保持一致,不对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网址链接附加额外的操作步骤,不得让用户手动复制链接后转至第三方浏览器打开。9月13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中,工信部再次声明,保障合法的网址链接能被正常访问,是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要求。

  链接不能分享、交易不互通是互联网巨头“筑墙”,形成自身竞争护城河的惯常伎俩,有关部门的政策“落槌”,无疑向市场释放了明确信号:要拆掉不正当竞争的墙,营造一个互通开放、规范有序、保障安全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然而,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已过半,部分互联网企业对屏蔽网址链接问题的认识与专项行动要求尚有差距:不同平台间仍不能直接打开链接,“口令”更变成了样态可疑、难以辨识的“火星文”,倘若发送者不作提示,接收者很有可能误解为是“病毒”或“乱码”。与此同时,平台支付也存在诱导用户“二选一”的“不兼容”。

  事实上,打通平台间壁垒是一个博弈过程,要综合考虑商业收益、生态管理、用户体验、对被投资企业的强控制力等因素。而平台作为信息入口,其收入来源之一即是“卖流量”,用户直接打开友商链接,不一定损害其市场地位,却势必影响到流量收费和盈利。企业固然需要考虑未来预期,但不代表即可牺牲用户权益,破坏市场秩序。无论是战略布局还是业务战略,都需限定在合法合规框架内。在以安全为底线的前提下,互联网企业必须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国家对外部链接访问的要求,不得选择性自我优待,不得非正常屏蔽或推送利益相关方信息,应与其他平台一起相向而行。

  掌上社交、数字经济越发成为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互联互通是互联网企业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无正当理由限制网址链接的识别、解析、正常访问,不能成为阻碍用户安全畅通使用互联网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即时通信屏蔽网址链接问题,必须见真招实招。主管部门有必要多措并举,通过现场检查、技术检测等多种手段,依法惩治“恶意屏蔽链接”“恶意不兼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督促企业抓好整改落实,查处一批不按要求整改的、顶风作案的企业,进一步重申反不正当竞争的态度,达到规范整个行业、落实互通互联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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