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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残服务应当原则与关爱兼顾

2021-10-21 10:28:36

作者:斯涵涵

  □斯涵涵

  一年多前,上海市民王先生因患脑部疾病不幸成了植物人,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然而,家属申请伤残鉴定证明时,却被要求王先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最后,王先生在同事、护工等人帮助下,到上海杨浦区中心医院完成伤残鉴定规定流程。王先生的妻子表示,真的太累了。(10月20日上海电视台)

  非要让动也不能动的植物人去指定医院“亲自”到场办理残疾证,看上去不近人情,况且当事人老伴年事已高,本身也患有多种疾病,家庭经济状况也因病情而陷入困窘,为了办个残疾证,不仅把病人上上下下地折腾一番,还耗费时间与金钱。这让家属感到筋疲力尽,也让围观者愤愤不平,认为相关医院的工作人员太过死板,冷酷无情。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医院的做法并不违规。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不同的残疾等级享有不同的优待,比如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免费游览景区、领取补助金等,可以说,一张残疾证承载着政策的关怀与社会的温暖。

  按照残疾证办理规定,残疾很明显的可以直接到残联进行评级审核办理,不明显的必须到指定医院等进行评级签名并盖章。毋庸讳言,长期以来,有些人虚报病情或高估残疾等级,冒领残疾证及津贴,损害了全体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败坏了社会风气。要求申报人亲自到场办理,由指定医院的医生利用专业技术及仪器检测真伪、鉴定等级,并留下相关证据以供核查,可以有效防止一些人钻空子冒领残疾证。而王先生是因病成了植物人,时间不长,外在特征不明显,故需要按照要求到场审验。

  家属不满的是,为什么医生不能去病人家里或所在医院审核,却偏要为难病人和家属?这就需要社区、医院的工作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我国残疾群体数量庞大,申领残疾证的人数更多,而指定医院、鉴定人员数量有限,事物繁杂,要求他们逐一上门核查,目前来说恐怕不太现实。

  那么,此事是不是就只能这样呢?答案是否定的。针对王先生这样特别困难的残障人士,社区、就诊医院、鉴定医院要本着为病人着想、关爱残疾人的责任心,不妨联动起来,“特事特办”,通过社区上门核查、就诊医院提供过往病历、鉴定医院利用即时视频手段对病床上的患者进行查验审核,或者社区、残联主动为其提供到场办理的帮助,减免相关费用等,让申领残疾证不再成为一件难事烦心事。

  关心关爱残疾人,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近些年来,我国关爱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意识不足、关怀不够等问题。“植物人亲办残疾证”一事无疑对相关单位、人员发出了提醒,做到坚持原则与传达关爱兼顾,才能把好事办好。推而广之,悉心听取残联、残障人士的意见,尊重残障人士的权益,纠正助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残障人士充分体会到社会的温暖和进步,我们应该做得更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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