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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镜伪装下的“网红”景点注定无法长远

2021-10-18 10:23:14

作者:吴睿鸫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吐槽小红书博主发布的“滤镜景点”笔记,称观看者实地探访后产生较大落差。对此,小红书在官方微信上发文致歉,称存在部分用户过度美化笔记的情况,且社区内“避坑”类的笔记展示不足。(10月17日中新经纬)

  作为年轻人热衷种草和“做功课”的社交平台,小红书针对网友质疑的“滤镜景点”,主动通过官方微信号向用户道歉,诚恳地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颇具亮点的改进措施:譬如,在搜索某个关键词时,为用户提供更多元的搜索联想词,对避坑等内容做出更多展示;又如,尝试推出景区评分榜、踩坑榜之类的产品,不仅能让大家获取全面准确的旅游信息,也能让用户有效避免上当受骗。

  事实上,有不少靠“照骗”走红的“滤镜景点”,是某些景点或商家故意“炮制”的,通过找博主在类似社交平台发布“照骗”来大力推介,骗取不知情的游客前往,而游客跟风前往这些“网红”景点,体验就像拆盲盒,永远不知道打开的是什么。在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有人持着风景秀美的照片满意而归,但也有人被网友推荐的“网红”地所骗,失望而去,下决心“再也不相信所谓‘网红’了”。比如,一个号称“糖果小镇”的沈阳集装箱小镇,其实压根没有糖果的氛围;热传的云南澄江一处“粉红沙滩”,其实不仅颜色不对,连所谓的沙都是粗粝石块和厚实泥土……而这一切皆拜“照骗党”的滤镜之功。

  虚假宣传和滤镜包装固然可以迅速提升景区知名度,但旅游业的稳固发展,最终拼的还是产品与服务。滤镜包装出来的“网红”景点,是“一锤子买卖”的功利短视行为,注定不会走远。

  此外,靠“照骗”走红的“滤镜景点”,还涉嫌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第56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若违反的话,则会被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会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对于名不副实的“网红”打卡地,只凭小红书平台的“软约束”与“轻管理”还远远不够,职能监管部门要主动出击,积极介入,将“滤镜景点”笔记、网友吐槽等作为执法线索,依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虚假包装、夸张宣传等违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吴睿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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