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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农民工”称谓重要吗?保障权益才是真“正名”

2021-09-23 06:43:29

作者:戴先任

  【新闻背景】

  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政府倡导各方媒体在宣传上,不使用‘农民工’等歧视性语言,让业者有尊严,并出台政策,提高从事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就业者政府主导评分积分体系权重”这一建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于近日予以答复。《答复函》称,我市虽不能要求本地媒体不使用“农民工”表述,但也将结合深圳实际,引导新闻媒体多使用“来深建设者”表述。(9月22日中国青年网)

  保障农民工权益才是真的“正名”

  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采纳了“农民工”表述,这事实上说明,“农民工”这一称谓本身并没有必然的歧视性色彩。农民工是户籍在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的称呼对这一群体进行了准确的描述。

  而纠结于“农民工”是否存在歧视性,可见人们对“农民工”这一称谓敏感,这本身就折射了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的尴尬处境。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现实是,在一些城市,农民工如同“二等公民”,享受不到应有的尊严与尊重,薪资待遇、生活环境、子女教育、社会帮扶……一些农民工的相应权益得不到依法保障。

  所以,与其纠结于如何称呼进城务工人员,更应该加大对这一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让他们能够更好融入城市,能够与城市居民共享改革红利,打破户籍壁垒,让更多进城务工人员愿意并能够在城市落户。

  要撕掉的是贴在农民工身上的歧视性标签,是附着在农民工身上的各种不平等待遇,而不能本末倒置将“农民工”这一称谓视为歧视性标签予以摒弃,而农民工在城市的尴尬处境却没能得到任何缓解。只有真正善待农民工,让农民工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体现劳动价值,获得职业尊荣,“农民工”这一称呼也就不会带有歧视意味了。近年来,国家及各地在加大农民工权益保护方面着力不小,取得了显著成绩,还需要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让农民工共享发展成果,为农民工“正名”。(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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