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式保险营销必须叫停
2021-08-19 14:09:53
作者:史洪举

黎青 作
□史洪举
银保监会近日启动互联网保险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9月30日前所有机构完成重点检查。今后这样的宣传营销方式均将被禁止:互联网平台突出宣传“零首付”“低首付”等字样,诱导消费者购买保险;宣称“免费领取”,实则后续收取客户保费;诱导消费者勾选“自动续费”,而后续扣费不提前提醒……(8月17日《中国消费者报》)
一些保险公司或经纪公司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消费者投保的做法无可厚非。然而,搞诱导式、忽悠式营销的做法,显然不妥。此次,监管部门及时叫停、清理类似于“1元保”等忽悠式保险营销,有利于规范竞争秩序,也避免消费者掉入陷阱。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应遵循最大诚信原则。一些手机用户会经常看到APP中弹出“首月1元保600万元”等类似的保险宣传。这种吸引眼球的广告,显然能够吸引消费者点击相关链接甚至购买保险。然而消费者购买后才发现,虽然“首月只需1元”,而实际上其余月份往往需要10余元甚至数百元保费。事实上,这样的宣传已经属于虚假广告,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涉嫌违法。因为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诱导式宣传还会引发诸多纠纷。如果消费者在投保时未仔细阅读对其不利的实际投保费用更高等内容,一旦合同成立,面临高额扣费时,消费者必然认为受到了欺骗。而且,营销人员为了业绩,在营销时刻意隐瞒重要条款的话,既可能导致保险公司遭受损失,也违反保险法,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就对这种玩数字游戏的行为点名通报,并指出,销售页面显示“首月0.1元”“首月3元”“会员日补贴”等内容,是一种给投保人优惠(豁免或减少)应交保费错觉、诱导投保人购买保险的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此次,监管部门再次划定红线并给出整改期限,相关保险公司理当自觉整改,监管部门更应果断查处此类诱导式营销。让保险营销在诚实信用原则之内运作,才能确保消费者“买保险就是买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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