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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骑行安全需要协同共治

2021-08-17 13:40:13

作者:张雪军

  自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来,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平均佩戴率从行动前的不足20%提高到当前的54%;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11.7%;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人数自2006年以来首次下降。由此可见,一个小小的头盔维系着亿万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宣传引导先行、教育劝导结合、立法执法引领、社会协同共治。

  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数量居高不下,与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有关,也和人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有关。近年来外卖和快递行业发展迅速,部分从业人员无视交通信号灯横冲直撞,许多还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对于社区居民来讲,电动自行车往往是短途出行,人们往往心存侥幸,且认为配备和随身携带头盔是一件麻烦事。因此,首先要通过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微博微信等形式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引导。

  其次,为保证电动自行车执法的合法性,必须尽快出台全国性和地方性立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开展以来,天津、江苏、浙江、湖南、贵州、新疆6省(区、市)以及南宁、海口、佛山等市出台了地方法规,明确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已于今年7月开始调研。实际上,无论是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都应佩戴头盔才能保障交通安全。一些发达国家普遍规定骑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就视为违法。

  第三,目前国内没有关于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标准。没有严格的行业标准,就无法保证头盔的产品质量,甚至会因为碰撞碎片对驾乘人员造成二次伤害,因此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标准。

  第四,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是一项体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好政策,但是在执行时要确保政策常态化,其次需要考虑严格执法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一方面,要对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规行为进行规劝教育;另一方面,也要科学研判、解决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例如头盔的存放和防盗等问题,助力民众配合政策执行。

  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需要长期打造的工作,必须从居民意识、政府立法、设备标准、部门协同等层面综合治理,重视严格执法和人性化执法相结合,注重监管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彰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顺应民意、利国利民的实质,也让文明交通建设行得更稳、走得更远。(作者系山东交通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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