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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炒“网红儿童”关键要堵住责任漏洞

2021-07-30 09:55:53

作者:戴先任


  黎青 作

  让自家孩子在镜头前做吃播,导致孩子3岁体重就达70斤;故意给小宝宝喂酒,以此来拍摄其表情取悦观众……有家长将儿童打造成网红,并频繁接受商务合作,以获流量变现,一些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行为受到诟病。(7月29日《工人日报》)

  萌娃类账号成了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一些儿童博主动辄便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粉丝,成了“网红儿童”。在流量为王的互联网时代,儿童博主吸金能力强,这让一些家长把孩子当成了挣钱工具,把自己变成了“啃小族”。

  让孩子成为“网红儿童”,甚至让孩子做出一些危险动作以吸人眼球,这些做法很容易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甚至还会危害孩子生命安全。而通过做直播、拍视频,把孩子当成赚钱工具,也会影响孩子的正常学习,让孩子承担他们所不能承受的身心压力。

  根据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一些家长为了盈利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就涉嫌违反法律法规。

  在炒作“网红儿童”的利益链条上,一些运营公司招募未成年主播、平台对相关内容提供推送和流量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相关部门就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做出相应惩治。网络平台也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履行相关职责,防范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直播与视频出现,禁止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信息,要尽好平台责任与社会责任,与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保护好未成年人权益。

  炒作“网红儿童”,问题不在网红或儿童本身,在于他们背后的人。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所作所为要有利于孩子成长,而不能罔顾未成年人权益肆意“啃小”。对“啃小族”要“晓之以理”“绳之以法”,才能更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所以,禁炒“网红儿童”,关键需要相关各方“守土有责”,一起堵住责任漏洞。(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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