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岂容“灰广播”带货?
2021-03-25 08:45:32
作者:李 娜

黎青 作
记者调查发现,“灰广播”带货悄然兴起,原价几块钱的保健药品摇身一变成“神药”,身价暴涨10倍至近百元。(3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灰广播”是相对于“黑广播”而言的,是与法律打着“擦边球”,通过合法广播频段进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的播放。
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非法私设电台的“黑广播”已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便是隐蔽性更强的“灰广播”。出于既得利益,个别区县广播电台将广告时段承包给广告公司,给虚假广告以可乘之机。
那么,为何正规广播电台会允许“灰广播”存在呢?其实广播带货早在20年前便有了,广播电台会邀请专家到直播间接听电话,从而为听众推荐保健品或者药物之类的,可以说是最早的直播带货的模式。随着这种模式带来的利益越来越大,个别正规电台也开始不那么正规了,与广告公司签署的合同内容在约束性条款等方面往往含糊其词,没有对广告范围、产品资质、合规性审查以及宣传方式的详细约定,造成监管“黑洞”。
几块钱的保健品或药物,经“灰广播”一宣传,身价就翻涨几十倍。他们通过情感攻势销售话术,围猎中老年群体。不仅如此,实际上所谓的“专家讲座”“热线接听”也已被早早录制的资料所代替,提前录制好的听众接听一直处于占线状态,还给消费者造成了咨询火爆、一药难求的假象。
对于正规电台违规播放虚假广告,全天候无死角监管可能不太容易,但这绝不是放任“灰广播”带货的理由。想要根治这类问题,要加大犯罪惩罚力度,正规电台一经查处,取消其资质;要加大监管力度,通过行政监管、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多种方式合力惩治违法犯罪。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对虚假宣传的辨识能力,让“灰广播”无处遁形。
法治社会不容“灰色地带”,需要各方都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形成合力,让“灰广播”带货无可乘之机。(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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