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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长城刻字 要让民事赔偿发力

2021-03-23 08:35:07

作者:丁慎毅

 
 黎青 作

  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相关媒体曝光。最新通报显示,目前,已对三人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3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去年出台的《八达岭长城景区破坏文物行为惩戒办法》,已有多名游客因存在破坏文物行为受到行政拘留、罚款、列入不文明旅游记录等处罚。

  这也是目前对乱刻乱画等损毁文物行为处罚的通常做法。而如果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根据刑法,至少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由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个例不多见,治安拘留和“黑名单”制度时间长了反而形成一种边际递减效应,乱刻乱画等行为仍然不断。

  2020年5月,三名游客采用打岩钉方式攀爬的行为给巨蟒峰造成不可修复的永久性伤害,除刑事处罚和罚金外,三人还被判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计人民币600万元,用于公共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看来,引入民事赔偿是一个好办法。只要游客侵权,就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像民事赔偿数额不大的踩踏花木等行为,可以在景区设立处理民事纠纷的巡回法庭来快速处理,而像民事赔偿数额较大的破坏文物古迹等行为,则可通过公益诉讼来完成。这就给游客一个信号,游客不文明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谴责、治安处罚和“黑名单”制约,甚至还要付出为侵权赔偿的巨额代价。这样一来,那些不文明旅游顽症或许就能得到较好的治愈效果。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构建起匹配这个时代的社会文明,呼唤更为刚性的制度约束。这就需要景区加强宣传民法典规定的生态环境破坏修复和惩罚赔偿制度,加强游客出行的引导和教育,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事后处罚连接成完整的防控体系,实现“人人知制度,人人守制度”的良好出行局面,让资源保护和游客体验感形成共赢。(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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