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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度的惩戒教育更能事半功倍

2021-03-02 09:57:15

作者:胡婷芬

  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将从3月1日起实施,新规划定了7条红线明确惩戒尺度。《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中国青年网2月28日)

  昨天在公众号“洞见”看到一篇文章《父母对孩子最大的残忍,就是在学习上放任自由》,和这个教育惩戒说的该是同一件事情。有句话说的是“慈母多败儿”,说的就是对孩子的溺爱只会让你的教育失败,只会养出废物。所以,教育中的惩戒是必须的,也是让教育更为见效的。只是这种教育惩戒要把握尺度,不能太过,也不能只是做样子,让惩戒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有惩戒才有敬畏。民间就有一句话叫“黄荆棍儿出好人”,说的是大人对孩子的管教,有时必须要责打,这样的教育才能让孩子长大成才。对于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你给他讲太多抽象的道理,他没有任何概念,他不明白这件事大人为何不许他做或者要求他必须做?做了有什么好处?你就是给他说了一千遍这件事不能做,做了会有危险,他也不会听。因为这种危险他没有遭遇过,他不知道这危险究竟会给自己带来什么。这个时候,你只有对他进行责打,就是所谓的“棍棒教育”。让他知道,做了这件事要挨打,打了自己会疼。这就是做了这件事的直接危害,这种危害让他会有不好的体验,他下次再想做这件事的时候,想到做了会挨打,自然就会有所顾忌了。

  在学校也是如此。校园霸凌、破坏财物以及许多会给社会、学校、学生带来伤害的行为,参与其中的学生可能会有一种快感,不会意识到这种危害情,这个时候,也只有惩戒,让他们对校规校纪、对他们生命和利益有所敬畏。

  惩戒教育要有度,勿让惩戒成为发泄。在少管所以及社会其他一些地方,不少的不良少年最终成为社会的祸害,并非是家庭和学校不予教育,只是这种参与到教育中的惩戒没有度,激发了他们的逆反心理,从而带来不良后果。有些父母不懂教育,孩子的不听话会让自己心情不好,打孩子说是为了教育,不如说是为了发泄自己心里的怒火。在学校也是这样,不少老师面对一次二次都不听讲、不做作业、不考高分的学生,除了发怒还是发怒。这个时候,带着情绪的惩戒就多了发泄的成份,自然起不到教育的效果。所以,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在对孩子进行惩戒考试过程中,要做的是让孩子知道做错这件事的厉害,而不是让孩子感受到你本人的厉害。只有这样,才能让孩子在对每件具体事情的不断纠错中,约束自己,由一棵小树苗健康成长为参天大树。

  惩戒教育是必须,但一定要做到“对事不对人”,做到有节有制,不能让这种惩戒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变成孩子心上的伤,让教育更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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