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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家庭教育法治化要弥补“本领短板”

2021-01-22 09:04:20

作者:唐 伟

  近日,倍受瞩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正式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家庭教育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法治化管理轨道。(1月21日《人民日报》)

  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一体的模式下,家庭教育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所学校,作用至关重要。家庭的耳濡目染,家长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成长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家长是否称职,是否合格,有两个重要的考核指标,一是要真正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二是要掌握科学而合理的方法,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时下家庭教育的问题,主要也体现在责任缺失和方法不当两个方面,责任缺失主要是无视自身道德与法律责任,没有尽到教育管理孩子的义务,而是置之不理或放任自流。自然,也正是责任感的丧失,作为榜样的家长才不顾忌自身言行,给孩子带来实质性影响,成为产生“问题孩子”的重要诱因。方法不当则使家长陷入了“不知如何当家长”的本领恐慌,不知如何教育,也就教不好孩子。

  有问卷调查显示,近50%的家长不知道如何教育孩子,约80%家长缺乏教育相关知识和经验。在此情况下,家庭教育的现状就难以令人乐观,实际情况也远比想象中更糟糕,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且向低龄化发展,既是严重的家庭危机,更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隐患。正如专家所言,随着家庭教育问题开始具有公共问题的性质和特征,必须通过专门立法的方式,来调节家庭教育的外部关系。

  立法为破解当前困境、实现家庭教育法治化创造了条件,在法律的规范下,各方的责任得到了明确,尤其是家长作为监护人“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如何”的责任得到厘清,其他各方的责任也得到了明确的界定。不过,家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如果没有进行系统的训练与能力提升,就很难成为一名“合格的家长”,家庭教育的法治化也面临巨大挑战。

  因而,实行教育的再教育,让每名家长成为合格的教育者,需要采取综合措施进行补短,一方面要给为人父母者进行“补课”,另一方面要为预备成为父母的人提前“授课”。这就需要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将“家庭教育的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其他民间培训机构也要全面跟进,再加上家长主动学习,多措并举解决家长们的“本领短腿”。(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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