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助力监督下沉
2020-11-17 11:22:50
作者:清风袖
形成于上世纪60年代初的“枫桥经验”,是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我们发展“枫桥经验”,一方面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信访解决在本地,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思路,不断深化就地受理、就地分流、就地办理、就地化解、就地分析的工作方法。不断加强诉源治理,深入基层,下沉一线,实地督查,促进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坚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重视矛盾的前期排查,探索新型矛盾化解机制,促使“尖锐矛盾”在化解工作中“转化、钝化、柔化”,进而实现“消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好同志”变为“阶下囚”。
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宽群众参与监督的制度化渠道,更好地广纳民智、广聚民力,做到过程让群众参与、成效让群众评判、成果让群众共享,形成新时代群众路线的新路径。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拓宽群众反映意见、信访举报渠道,发动更多群众一起行动起来,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新技术,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纪检监察工作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的监督检查力度,深挖背后的为政不勤、不公、不义、不廉等问题,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不断拓展教育、医疗、低保、养老、金融等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格局,织密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外”的监督网。
“枫桥经验”的发展与运用,是我们以人民为中心,以民心为基础,以民主为依靠,建立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基本单元,是构建符合时代特点的“枫桥经验+全民监督”格局的有力保障,是让群众感受到参与监督有结果、有价值,更好凝聚群众支持参与监督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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