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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绝非法外之地:请友善评论

2020-10-28 16:43:51

作者:李雪

  轰动一时的江歌案已经过去四年,但相关的名誉权等案件仍在发酵。网民谭斌因在微博发布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被江秋莲以侮辱罪、诽谤罪诉至法院。今天上午,上海二中院通过在线庭审平台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对谭斌以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中青网10月28日)

  江歌在日本留学期间遭其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该案当时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评论。网友谭斌得知此事件后,非但不表示同情,而且通过网络发布系列与江歌案有关的文章及漫画,对原本素不相识的江歌及江歌之母江秋莲进行公然贬低,诽谤一个痛失孩子的母亲恶意敛财,骗取公众的同情,最终被判了刑。

  在当前网络环境下,自媒体发展日新月异,出现不当言论的情形多之又多,也不是所有的不当言论都应该以法律意义上衡量标准进行界定,还存在其他标准诸如社会道德、文化、风俗习惯上等。但是许多人对于发表不当言论会违法这种情形不清楚,那么将如何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对于网上的不当言论该如何规范。

  首先,对于总爱发表不当言论的人要多进行引导,加强普法,以案释法,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以及增强网民法律意识。在新媒体领域中,当网络参与者发布或者转发不当信息时,通过网民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与网络道德的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明晰网络边界,主动践行文明健康的网络参与行为。

  其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技术手段切实规范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互联网信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还有,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在网络不当言论出现时,有效监督,及时管制不当行为,使得网络秩序的自律机制有效运行。

  最后,建立健全网络言论监管法律体系,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深化监管。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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