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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机制是对学生和教学的双向负责

2020-10-10 16:45:54

作者:蒋鑫

  天津大学29日启动实施的研究生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达不到培养关键环节质量要求的研究生,将采取终止继续攻读现有学位或终止培养的措施。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如出现未通过培养环节考核的,将被终止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可转为硕士生培养。(新华网 9月29日)

  实行研究生分流机制,是对高校教学质量的负责。近年来考研人数不断增加,研究生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然而培养质量也令人堪忧。今年四川大学一次性清退200多名研究生引发热议,而此前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多所高校也曾发布清退公告。而通过加强研究生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对未达标的研究生进行及早分流,不仅有利于淘汰“学业注水”、“混文凭”的研究生,还能使其他学生增加忧患意识和端正学习态度,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水平。

  及早引导研究生分流,能进一步帮助学生认清自己内心意愿。在考研大势所趋的今天,许多研究生的求学目的并非研究学术,或者为就业深造,而是随着考研大势随波逐流,而在入学之后又不如人意。这样的研究生盲目入学,是没有认清内心的意愿;学校培养这样的研究生,也背离了高等教育的初衷。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陆一就曾提过:“研究生的遴选应该高度重视学术志趣和专业认同,而不是一般性的能力,要设法增加学术性和应用型的研究生,减少只追求文凭的研究生。”因此,分流机制就显得颇有必要。对于不适合的研究生及早地引导分流,能够帮助学生认清内心意愿和求学目的,而非在不愿意又不能胜任的道路上蹉跎青春。

  而对未达标博士研究生转硕培养,则是对保留学生努力和减轻教学资源浪费的两全。许多学生在就读直博生之初,并未考虑到自己的实际情况而抵制不住学历诱惑盲目选择直博,或在读博的过程中因学业繁重超出自身预期而未达到博士培养要求。对于此类情况,如果按照原有规定将其直接清退,不仅对于学生来说前功尽弃一无所得,而且导师几年的培养成果也付之东流,同时对于学校也意味着数年教学资源的浪费。而对未达标博士研究生转硕培养,既保全了学生的学习成果,又尊重了教师的培养心血,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教学资源的浪费。

  研究生的分流机制是对学生和教学的双向负责。对不适合的研究生及早分流,既有利于引导学生寻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道路,又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教学资源的浪费,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而如何更好地将其贯彻落实,还需要更多具体详细的实践与探索。对此天津大学已经一马当先,相信日后其他高校也会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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