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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认定新规为守法者加把“正义之锁”

2020-09-08 15:28:19

作者:张雨佳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此次采用“指导意见+典型案例”的方式,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做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传递出明确的信号: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坚决依法认定,切实矫正“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正当防卫走进公众视野应该是源于2018年8·27昆山“反杀案”,本是轻微交通事故,但轿车男子拿出砍刀砍向电动车车主,砍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拾到后追赶该男子,造成其受伤后死亡。此事当时在社会上引发热议,一波三折后,最终防卫者于海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后来的7·11河北涞源“反杀案”、2·9丽江“反杀案”,也都给予防卫者应有的支持,推动力全社会对正当防卫的认同。

  但当时也有网友表示担忧,“如果不是舆论在一定程度上的介入,可能结果并不是这样”“如果我遇到了这种事,该怎么办?打轻了自己无法逃脱,打重了可能要负法律责任。”

  《指导意见》的出台,真正从法律层面为防卫者加把“正义之锁”,这是立足于正当防卫者所处的情景,根据社会的一般认知得到的:在自己或他人财产甚至生命受到侵害的紧急关头,我们不能苛求防卫人去考虑到底应该反击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正当防卫,避免在危险中瞻前顾后、畏手畏脚,导致守法者受伤害。

  徒法不足以自行,鼓励正当防卫,不仅仅是法律层面的完善,更需要这种“敢于与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价值取向。从执法者层面来说,不要再想着用“各打一板”的方式来处理问题,用“和稀泥”的思想来化解矛盾,应严肃把握是非边界、站稳法治立场;从公众层面上看,更需要有关部门、专家进一步解读,引领“司法公正、法治常在”新风尚,引导大家树立懂法、尊法、用法、守法的价值取向。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也,我们期待《指导意见》能成为法治新契机,真正为守法者加把“正义之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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