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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偷走了”学生的信息?

2020-06-29 14:15:53

作者:韩奕

  江苏无锡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时,在其营业场所办公室的电脑中发现了一个取名叫“江阴”的文件夹,执法人员点开后发现文件夹里是几十个标注了江阴各个中小学名称的EXCEL表,涵盖了江阴市绝大部分中小学学生和家长的信息资料。经初步清点,里面有“学校、学生姓名、性别、年级、班级、学生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电话”内容的个人信息14万余条。(央视新闻客户端)
 
  刚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我立刻回想起了在我高三下学期的时候,我的母亲收到了从未听说过的培训机构的电话:“喂,是XX的妈妈吗,你的女儿快要高考了,要不要来我们这查漏补缺一下,我们都是来自名校的老师……”,在拒绝并挂断电话后,我的母亲有点生气地抱怨:“这到底是谁把我们的信息泄露出去的!”
 
  “当事人还以在学校门口发放小礼品的方式通过学生家长或学生本人登记采集学生姓名、家长电话等个人信息”,这一点确实不可否认,我们路过中小学门口时,不难见到这样的场景。但事实上,教育机构的信息来源不仅仅止步于此。在我的上中学的时候,已经出现了教育机构互相勾结,贩卖学生信息的情况了,只要电话咨询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过几天,就会收到不同的教育机构的电话。除此以外,更有学校因为利益驱使向教育机构泄露学生信息,造成一个班学生都收到同一家补习机构电话的场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教育机构泄露学生信息的情况变本加厉,很多机构利用微信、官网等渠道去搜集学生及家庭的信息,为了生源,不厌其烦地一个个联系。究其原因,一是校外补习行业利润大,市场大,机构有利可图;二是对教育机构的市场监管力度不够,侵犯学生隐私付出的代价小,相关法律震慑力不够。
 
  教育部曾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明确提出,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的分数等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未经个人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以滥用。泄露考生信息,如果情节严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在规定的实际实施过程中,许多家长对隐私权不够了解和重视,往往不会主动追求责任,只会像当年我的母亲那样生气地挂掉电话,助长了侵犯隐私一方的气焰。
 
  在当今这个信息社会,学生这个未成年群体的隐私信息因不被重视,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要想保护好学生及其家庭的隐私,需要校方要加强保密工作的同时。向学生及家长灌输保护学生隐私的观念;有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坚决查处教育机构侵犯隐私的行为,共同保护学生的隐私,才能避免下一个“14万余条信息”的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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