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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不起推敲的“野味刚需论”

2020-02-21 08:30:11

作者:冯海宁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2月18日发布声明,对下属分支机构的微信公众号发表《野生动物养殖是人类祖先的伟大创举》一文致歉。据此前报道,该文称,“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将是武断的,不科学、不理性”“对于人类而言,对野生动物产品的需求从未停止,某种意义上说已经成为‘刚性需求’”。声明表示,协会已决定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并将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

  把野生动物产品表述为“刚性需求”,可以说是抗疫路上的“逆行言论”。行业组织发声,显然不是一家之言,而是代表了某种利益。中国动保协会及时道歉,并撤销蛙类养殖专业委员会,态度与抗疫方向一致,值得肯定。但此举只能化解当前公众的愤怒情绪,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这个问题,即作用比较有限。一方面,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仍然是存在的,其中部分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最终被端上餐桌,或者变成其他产品,为刚性需求提供了支撑。另一方面,有些人食用野生动物产品的习惯未必能改变。

  要想解决“野生动物产品是刚需”这个问题,必须从法律法规、体制机制、执法监管三个环节入手。这就需要抓紧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律虽然2018年修改过,但最近引发争议,被认为“修改立法已成为当务之急”。对此,有课题组提出不少建议,如扩大法律适用范围、科学分类施策等。再者,须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制机制。据相关报道,目前,我国许多地市到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没有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基层保护机构和管护队伍人力严重不足……这些问题显然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另外,虽然各地有关部门近年来对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得积极效果,但要看到,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并没有消失,有的还很疯狂。这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完善监督检查,强化考核问责,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持久的高压打击。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表示,已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工作,是否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成为此次修法的关注焦点。修法过程中难免会有利益博弈,但安全和利益孰轻孰重不言自明。期待这次修法能增强针对性和前瞻性,不留“后门”和“豁口”,成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一次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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