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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泄露明星信息岂能止于“内部处理”

2020-01-04 18:21:46

作者:朱连斋

  1月3日,有人举报称,中国国际航空的一名员工在微博上发布了多名演艺明星个人信息及乘机记录,包括井柏然、邓伦、白敬亭、周笔畅等人的生日、国籍、行程、常旅客状态等个人信息。事情发生后,国航马上介入调查,经核实后,对涉事的乘务人员做出“停飞”处分,后续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进一步严肃处理。(1月4日《新京报》)

  近年来,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件时有发生,演艺界的明星更是关注的焦点人物。媒体曾披露,售卖明星信息的“黄牛”无孔不入,无时不在,出现众多粉丝在机场围堵明星的盛况,泄露其航程的信息是个不争事实。对此,明星本人不堪其扰,也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按时出行,安全旅行。

  众所周知,无论是明星还是普通人,其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家庭成员情况、个人出行信息等均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个人隐私的泄露,连着你我他。若是泄露明星出航信息的员工,收取了好处费,就涉嫌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在笔者看来,这可不单是个内部处理的问题。内部处理只能限于违反内部的管理制度,对涉嫌违法的行为,不是公司内部能够左右的,必须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因为法律法规制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若是违法当违纪判定进行处理的话,这家公司今后类似泄露明星隐私的“内鬼”还会再现,公司的品牌和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对员工泄露明星信息的行为,航空公司不能遮遮掩掩,就事论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进行处置,这才是引以为戒,进一步教育员工,提升职业操守,完善行业规范建设的正确打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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