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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用AI写材料,亟须划清边界

2026-09-09 08:45:56

作者:冯海宁

  “上级领导曾让我写一个关于当地某行业的情况反映,以便制定出台相关办法。我用AI工具列举了四方面的问题表现,让它给我匹配四个发生在当地的真实案例。它很快给我匹配好了相关案例,数据、地名、当事人等都非常详细,看上去似乎无懈可击。结果,差点捅出‘大篓子’。”

  据《廉政瞭望》报道,近日,某县一名干部讲述了自己使用AI工具的情景,他在提交这份材料前,为了保险起见,对AI匹配的案例进行了核实,“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四个案例中,两个张冠李戴,两个凭空捏造。这个案例给各级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课”。

  身处AI时代,很多人都在使用AI,但使用须有边界,比如,不能用AI造谣、生成论文等。那么公职人员能不能用AI写材料?拿上述干部的经历来说,用AI写作显然不合适。一方面,用AI写出的材料错误百出;另一方面,AI代替干部亲自走访、核实资料等,致使材料缺少“泥土味”。

  任何一份材料的根基,首先是获取真实、准确的信息,其次才是动笔写作。但AI提供的信息与资料,无法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若贸然使用,将对决策产生严重误导。上述干部要写的材料,是为制定行业办法提供参考的,必须如实反映一线情况,否则据此出台的政策就会“走样变形”。

  这名干部因核实发现AI不靠谱,及时避免了“大篓子”。但记者在多地调研发现,有的干部对AI工具的使用,正从辅助参考滑向代笔依赖。更有个别干部过度依赖AI却忽略潜在风险,给基层治理带来了新问题。

  由此可见,此前公文起草屡屡被曝抄袭,如今又因滥用AI带来新的隐患。这既是老毛病“懒政病”的发作,也暴露出对新技术风险缺少设防。《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公文拟制“一切从实际出发”。

  那么,该不该“一刀切”禁止使用AI起草公文?回答这个问题,既要看到AI的辅助价值,也要认识到,在AI时代禁用AI是不现实的。唯一的办法是以问题为导向,为公文起草使用AI划清边界。

  即,AI工具在公文起草中只能起辅助作用,决不能将核心工作全交给AI并盲目信任。哪些环节可以借助AI、哪些内容禁止使用AI,需要有明确规定。例如,凡涉及反映行业实情、地方现状、群众诉求的材料,必须亲自调研、逐一核实,决不能用AI代写,否则应视为抄袭,依规严肃处理。

  除了划清边界,还应对AI时代的公文加强审核把关,必要时引入技术手段检测“AI成分”。因为官方材料、公报、通知等,都代表相关部门的权威意志,一旦出现抄袭、虚构或事实错误,都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各地各部门须针对公文抄袭、滥用AI等问题严格规范。同时,《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是否有必要与时俱进予以修订,也值得思考。如果该条例对公文拟制环节使用AI、搜索工具等作出明确规定、划清红线,不但能从制度上遏制抄袭,也能有效防止AI带来的各种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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