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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自由不可凌驾于劳动法之上

2026-08-25 08:53:27

作者:余明辉

  □余明辉

  “签的是管理层岗位,干的却是流水线。”去年秋招,某上市公司以“双非院校”硕士为起点、号称“比去化工厂体面”的条件,招揽了约400名应届生。但入职仅一个多月后,HR便以“市场不好”“公司经营出现状况”为由,要求他们主动离职,如果拒绝,等待他们的只有调岗至一线操作岗位。(8月24日《今晚报》)

  企业招聘的核心在诚信履约,劳动合同的本质是权责对等。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岗位、劳动条件等核心信息。涉事公司高薪招管理人才、实则安排流水线普工岗位,刻意隐瞒真实用工需求,虚构岗位前景,已涉嫌招聘欺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愿订立的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无效。企业打着校招育人旗号,把应届生当作流水线廉价劳动力,从根上踩碎了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用工原则。

  更恶劣的是后续那套霸王操作。市场波动本是企业自担的经营风险,绝非转嫁成本、欺凌新人的借口。多段录音显示,HR给出“当天签解除协议、补偿半个月工资”方案,同时暗示配合写“个人原因离职”才保背调无忧。以半个月工资草草敷衍,拿行业背调规则施压——胁迫式解约、变相辞退,侵犯劳动者的择业权与合法获偿权。最终约七成应届生在高压下签字,足见企业拿捏职场新人弱势、肆意侵权的嚣张。

  校招是企业吸才育才的主渠道,也是年轻人踏进职场的第一扇门。应届生缺经验、维权弱,本该受到更多善待,却成了部分企业随意收割的对象。虚假招聘、恶意调岗、胁迫离职这类乱象,不仅消耗青年就业热情、破坏公平就业环境,更透支企业信誉、扰乱劳资秩序。个别企业把法律当可揉捏的橡皮泥、把劳动者权益视作可牺牲的成本,长此以往,必将损害就业市场的良性生态。

  无规矩不成方圆,用工自由从来不是企业违法的自由,经营自主绝不可凌驾于劳动法律之上。对此类操作,地方劳动监管部门应主动介入,彻查虚假招聘、违规调岗、胁迫解约,依法追责整改,补齐法定补偿与赔偿;更该以此案为警,常态化整治校招用工乱象,严打职场欺诈与变相裁员。

  简言之,职场公平是民生公平的重要底色,善待劳动者就是善待市场未来。这场赤裸裸的用工套利与职场霸凌,绝非普通经营调整,而是触法律红线、践踏劳动者权益的恶行,绝不可纵容。只有坚决整治此类乱象、从严规制企业违规,方能筑牢劳动权益防线、守住就业市场诚信底线。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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