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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扎根”而非“过渡”

2026-08-20 07:53:58

作者:熊丙奇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系列政策举措,全力促进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8月18日中国新闻网)

  吸纳高校毕业生投身城乡社区岗位,是稳就业、强基层之举。此举既要提升城乡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也要助力高校毕业生职业成长、提高就业能力,达成基层治理提质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发展的双向奔赴。

  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基层队伍,落脚点在于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的人才短板,而不是简单为化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而“创设岗位”。岗位设置应当立足城乡社区真实的治理需求与服务任务,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需要,科学规划岗位权责与工作内容,避免单纯出于稳就业的目标“为设岗而设岗”。如果岗位设置脱离现实治理场景,只是让毕业生从事繁杂的行政性事务,则容易出现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与毕业生心理预期落差较大的问题,既不利于他们历练能力,也不利于引导其稳定扎根基层。

  不可否认,部分高校毕业生选择城乡社区岗位,是在当前就业环境下的现实选择,也有部分毕业生将基层岗位视作过渡,为后续求职、升学做准备。但无论出于何种择业动因,基层工作经历都应当对个人职业成长产生正向价值,不能仅仅充当过渡跳板。要对这些到城乡社区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有长远的管理、使用和发展规划。如果岗位仅仅被当作临时停靠点,毕业生将难以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既无法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的优势、提高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毕业生自身也难以从基层岗位历练中收获成长。

  为此,城乡社区岗位设计、人员聘用、考核评价,都需要兼顾基层治理需要与高校毕业生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一方面要做好政策宣导,让毕业生充分了解社区岗位的工作内容、发展路径;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培训,帮助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基层工作场景。同时,引导在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立足岗位创造实绩,结合自身实际规划长期职业发展。

  要警惕以就业救济的思路安排基层岗位,把社区岗位视作高校毕业生的临时性安置渠道。过往实践中,部分到社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缺少扎根基层的职业规划,也没有做好基层履职的能力准备,入职一段时间后便选择离职另寻出路。如此一来,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的目标难以落地,宝贵的基层工作经历也无法转化为毕业生职业发展的财富,造成岗位资源与人才资源的双重消耗。

  真正发挥政策效能,就要跳出“简单增加岗位数量”的思维。以基层真实治理需求为出发点设置岗位,完善培训、职业资格评价、晋升激励等配套措施,让社区岗位既有公共价值,也具备清晰的个人发展空间。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利用青年人才力量提升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质量,让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实干中实现个人成长,达成基层发展与个人事业的互相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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