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不能“随便卖”
2026-07-20 09:00:30

黎青 作
近期,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槟榔及其制品的消费倡议,倡议中明确提到槟榔属世界卫生组织下属国际癌症研究署(IARC)公布的一类致癌物,具有较强成瘾性,长期咀嚼对口腔、消化及神经系统造成持续性损害。呼吁家长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教育和监护,引导孩子自觉抵制槟榔及其制品,不购买、不咀嚼。
记者注意到,进入暑假以来,山东临沂、潍坊、滨州、淄博、德州、菏泽、聊城等多地市场监管、消保部门密集发布槟榔专项消费警示,明确指出槟榔为世卫组织认定的一类致癌物,划定经营销售刚性红线,严禁向未成年人售卖槟榔及制品。 (7月18日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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