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剪刀手”剪碎了营商环境
2026-06-29 08:57:53
作者:丁慎毅
近日,一段十几秒的视频,东鹏特饮创始人“摆手拒喝”,配上“老板都不敢喝自家产品”的解说,在短视频平台病毒式传播。企业市值一周蒸发数十亿元,股民恐慌,消费者质疑。6月27日下午,张雪发布视频进行澄清。他表示,这个梗是出自自己请东鹏饮料董事、副总裁蒋薇薇喝东鹏。“原话是问有没有喝过别人花钱买的东鹏,然后请你喝。这显然是肯定没有的,从来没喝过呀。”随后,东鹏饮料官方也发布了辟谣声明,并表示公司已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将持续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
如此画面移花接木,人物张冠李戴,让人想起之前的胖东来。于东来在内部培训会上反思薪酬制度,原话是“这样好的一点是能激发大家的热情,不好的一点,产生溺爱”,上下文紧跟着“要制定科学的薪酬制度”。剪刀手把这段话裁成“员工不值这么多钱”“胖东来要降薪”。
这叫什么?法学界有个说法——像素级真实,叙事级虚假。
问题就出在这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前提是“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什么叫捏造?凭空虚构算,那把真话剪碎重组、移花接木,算不算?现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说法。很多恶意剪辑案件走到最后,发现“词儿确实是人家说的”,就够不上刑事门槛。
这个灰色地带,才是造谣者“前赴后继”的结构性漏洞。不是处罚太轻,而是经常罚不到。这意味着什么?企业家的真诚表达空间正在坍缩。
管理者也是人,也会有反思、纠偏、自我批评。这些本该是企业治理的正常过程。但如果越真诚越危险,越坦诚越容易被剪,结果只会是公众离企业的真实越来越远。
东鹏特饮选择报案,固定证据,追究刑责。这个动作本身有意义,但更大的意义在于,能不能通过这个案子,推动司法层面对“断章取义式语义劫持”给出定性?
如果能把“蓄意剪辑、歪曲原意、诱导错误认知”纳入损害商业信誉罪的打击范围,不要求“完全虚构”为前提,而是以“实质性歪曲原意”为标准,那这个案子就成了标杆,比罚几个自媒体账号要紧得多。
平台也得把账算清楚。当前的状态是,算法把冲突性断章取义推上热门,平台赚流量和广告费,而出了事,下架链接就算完。这个逻辑不能再走通了。
应该明确一条规则,经企业举证或监管认定的恶意剪辑侵权内容,平台若不在合理时限内阻断推荐、取消流量分成、冻结涉事账号营利权限,就得对扩大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切断这个“七寸”,才能刹住把企业声誉当流量燃料的生意。
公众也有该补的课。刷到一条明显经过剪辑的涉企负面视频,在看不到完整原片之前,先别转。这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去当侦探,而是建立一种“上下文义务”,暂停判断,等一等完整信息。平台可以在技术层面配合,比如对疑似断章取义的内容强制折叠,显示“查看完整原片”入口。把理性嵌进产品设计,比喊一万句“吃瓜要理性”管用。
东鹏特饮正在做的事,不只是在维护自己那瓶饮料的声誉,它是在替所有被“剪刀手”瞄准的企业探路——那个“非虚构素材但蓄意歪曲”的法律空白,能不能被填上。填上了,就是法治的进步。填不上,下一个被剪的,可能是任何说了真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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