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历“美化”有度,诚信不容注水

2026-06-22 08:34:40

作者:李 娜

  □李 娜

  当事人杨某在求职申请表及简历中,将多次短期就业经历“美化”为两段长期工作经历。2024年1月,公司以杨某在求职时未如实填写工作经历、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杨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工资损失。法院认为,劳动者负有如实说明的法定义务,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6月16日《扬子晚报》)

  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厘清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劳动关系的刚性约束。求职过程中,简历不仅是个人能力的展示卡,更是确立劳资互信的基石。工作经历、学历背景等信息,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作出准确的录用判断。杨某试图通过“美化”简历掩盖频繁跳槽的事实,本质上是用虚假信息误导用人单位,破坏了职场信任的根基。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劳动合同法虽未直接列举简历造假情形,但“诚实信用”作为民法基本原则,贯穿劳动法律关系始终。用人单位基于错误信息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有权在发现真相后依法解除,且无需承担解除责任。这意味着,求职者若将简历当作“画布”随意修改,一旦被识破,不仅可能失去工作机会,还可能面临法律追责。

  现实中,像杨某这样热衷于“简历美容”的大有人在。有人夸大工作年限,有人虚构项目经历,有人隐瞒离职的真实原因。不少人抱着“小改无伤大雅”的侥幸心理,认为这只是为了增加面试机会的“包装手段”。殊不知,职场信用如同玻璃,一旦破碎便难以复原。对于企业而言,招录一名“注水”员工,不仅增加了招聘和培训成本,更可能因人员不稳定而打乱整个团队的部署;对于求职者而言,即便靠造假侥幸入职,也可能因能力与岗位要求不匹配、职业稳定性差被辞退,甚至留下不良职业记录,对未来发展造成负面影响。

  这起判决实际上给劳资双方都上了一课。一方面,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完善招聘审核机制。不能仅依赖简历上的文字,而应通过背景调查、社保记录核查等手段,去伪存真,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用工风险。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求职者必须守住诚信的底线——能力不足可以通过学习来弥补,经验欠缺可以坦诚沟通来争取机会,唯独造假是职业生涯中无法修补的“硬伤”。

  简历“美化”绝非求职的捷径,而是潜藏风险的陷阱。对于每一位职场人来说,最硬核的竞争力从来不是编造出来的光鲜履历,而是脚踏实地积累的真才实学。唯有以真实为底色,以诚信为准则,才能在职业道路上走得稳、走得远。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