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牟利的职业索赔上把“锁”
2026-06-10 08:22:50
作者:肖明君
市场的索赔,按说是一种市场管理的“法治化”方向的举措,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具有积极作用。但是在索赔前边一旦加上“职业”二字,事情就变样了。回顾过往,从“打假英雄”到职业索赔,围绕这一现象的争议从未停歇。职业索赔究竟“职业”在哪里?看看以前的一些案例和手法,不难发现:他们通常采取“知假买假”“买假索赔”,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利于自身的条款,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变成了一门生意。有的甚至还专门组建团队,通过“专业”协同配合,瞅准个体商户的经营漏洞,一口咬下去,见血封喉。一些职业索赔者为了牟利,不择手段为商户“挖坑”“设套”,通过“合法索赔”,让对方不堪重负。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起到“净化市场”的作用,反而让正常的交易变得乌烟瘴气,市场秩序混乱不堪。
有些手法娴熟的“职业索赔”者,专门瞅准一些刚刚开业、没有经验的商户,他们利用商户在供应链、商标标识、合规流程等方面的“空当期”,刻意寻找瑕疵并放大问题,随后通过频繁投诉、拨打热线等方式向监管部门施压,逼迫商户就范。这种“围猎”式索赔,对尚未站稳脚跟的小微商户而言是灾难性的打击。这样的动机和行为已经严重偏离“打假”的本来动机了,并且严重背离市场伦理,对于整体营商环境更是严重破坏。
以牟取私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需要上把“锁”了。对于职业索赔行为,在合理合法范围内,倾向于保护个体工商户,是这次山东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的应有之举。个体工商户是创业创新的“基本盘”,同时也是吸收个体就业、增加家庭收入的一个重要支撑,更是繁荣市场、调剂供需,稳定物价、激活消费的重要“激发机制”。通过严打以牟取私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保护个体工商户的合理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安心、专心经营的环境,是法治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当然,做好这件事情,不是提一句“严厉打击”就能治理到位的,这需要在治理颗粒度上高度对齐。一方面,要健全甄别机制,在投诉受理、行政调解、司法裁判等环节建立科学的审查标准,准确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防止“一刀切”误伤合法诉求;另一方面,要强化服务供给,畅通商户申诉渠道,提供法律咨询与合规指导,帮助个体户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同时,应加强跨部门协同,形成打击合力,并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唯有将制度善意转化为可操作的治理实践,让守法者安心、让违法者受惩,才能真正实现保护与规范的统一,让个体工商户在法治阳光下稳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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