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跑5公里,罚不出业绩却罚没了人心
2026-06-08 07:43:27
作者:李东印
全体销售员每月“主动”上交800元,作为“小金库”(内部奖金池);业绩不达标还要体罚跑5公里、不跑罚款200元……近日,四川某地一房地产公司的内部考核规定登上热搜,引发网友讨论。对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相关人士回复表示,已联合当地住建部门和政府相关单位约谈涉事公司,公司方作出承诺,以后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6月6日《法治日报》)
由于缺乏法律常识,近年来,类似的企业“土规定”屡见不鲜。据权威法律人员解读,要求员工上交800元作为内部奖金池,业绩不达标要罚跑、罚款等做法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监管部门与企业员工绝不能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从法律层面看,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权,只能由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行使。企业擅自设定罚款,即使内部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罚款条款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同时,体罚直接侵犯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与身体健康权,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强制收缴的800元属于劳动报酬,企业此举实为变相克扣工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退还并处以罚款,员工也有权要求全额返还。
在法律日益完善的当下,为何这类明显违法的“奇葩规定”仍屡禁不止?症结在于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监管存在盲区、劳动者维权意识薄弱。监管滞后与维权成本高企,往往让劳动者陷入“不敢怒更不敢言”的困境,最终助长了侵权行为的嚣张气焰。
要根治这类现象,首先企业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将劳动者视为发展的伙伴而非管理的对象,建立合法、合理的管理制度,在追求企业效益的同时切实保障员工基本权利,实现可持续发展。其次,监管部门必须强化主动作为,对各类用工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要变“被动接诉”为“主动排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对侵权行为早发现、严惩处,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劳动者需要提升依法维权能力。要增强权利意识,敢于对违法行为说“不”。当权益受损时,应善用法律武器,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到申请劳动仲裁,直至提起诉讼,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唯有企业守底线、监管不缺位、劳动者敢维权,才能真正构筑起劳动者权益的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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