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理应成为共识
2026-06-04 08:40:37
作者:冯海宁
从某种程度来说,实习生、见习人员初来乍到,对工作环境、流程尚不熟悉,发生工伤风险的概率更高。但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为前提,将他们排除在外,导致权益保障出现真空。近年多地以“打补丁”方式允许用人单位为实习见习人员单险种参保,江苏此番新规正是对这一短板的制度性修补。
对实习生和见习人员而言,参加工伤保险首先是一份“心理保险”,工作起来更安心;一旦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能获得规范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更重要的是获得身份认同,在工伤保障上实现与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用人单位同样获益。单险种参保后,工伤风险被工伤保险基金分散,事故费用由基金承担。此前部分单位虽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险,但保额低、赔付范围窄,抗风险能力不足。从防范用工纠纷、分散经营风险的角度看,为实习生办工伤保险其实更“划算”。
但也须看到,目前参保属自愿行为,加之个别单位只算成本账、忽视风险账,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完全落地。因此,江苏在出台《办法》基础上,还需深入用人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帮企业算清“风险账”“法律账”,引导其主动参保。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将参保范围扩大至普通高等学校、中高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学生,以及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受益人群可观。另外,参保方式灵活,可根据情况延长或退费;参保后待遇看齐工伤保险彰显“一碗水端平”。
此前浙江、北京等地已先行将实习生等纳入工伤保险,但在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为此,各方必须凝聚共识。已出台政策的地方,既要提醒单位强化风险意识,也要鼓励完善保险机制;用人单位更要将“自愿”变成“自觉”,让实习见习人员感受关爱,这也有利于塑造形象、吸引人才。尚未出台政策的省份,不妨积极“取经”早日填补制度空白,既捍卫青年群体工伤权益,也为企事业单位减负。
长远看,待各地试点经验成熟,能否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直接将实习见习人员纳入法定保障范围,值得期待。只有把工伤风险降到最低,才能实现多赢,最大限度减少风险和纠纷。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