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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改老地名,为城市留住乡愁的“根”

2026-06-01 08:04:05

作者:董婧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无数承载着几代人记忆的老地名悄然消失,由此带来的“乡愁”与文化断层,正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话题。近日,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其中明确提到:不得随意更改老地名。 (5月30日《中国新闻周刊》)

  地名作为一方水土的“名片”,既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生产生活的基础信息。当你念出“南圩门外街”“辘轳把子街”“贡院墙根街”……这些济南的老地名,就像轻轻转动一把把钥匙,打开一扇扇通往城市记忆的门。每一个名字背后,都封存着一段故事、一片风物。地名不只是地理的标识,更是城市历史的“活化石”,是社会共同记忆的载体。

  然而,在快速的城市更新、区划调整与乡村整合过程中,老地名往往成为被遗忘的部分。济南市民政局数据显示,1979年前后,全市约有老地名600个;随着时间推移,已有200多个悄然消失。放眼全省,自20世纪80年代至2014年的三十余年间,自然村数量从10多万个锐减至不足7万个。这意味着,超过3万个村名连同它们所承载的乡土记忆,一起从地图上被轻轻擦去。这不仅是名称的消失,更是那些带着温度的故事被时间掩埋,是几代人共同的记忆坐标,在日新月异中无声消散。

  2022年,国务院修订实施《地名管理条例》,明确提出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一般不得更名,并要求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山东的探索走在了全国前列:2019年率先出台省级认定标准,2023年印发老地名保护试行办法,直至此次将保护要求写入地方性法规,逐步构建起一套从认定、保护到管理的系统性制度。这不仅是以法治力量为老地名筑起防护墙,更能有效遏制“随意命名、随意更名”的现象,让老地名得以延续传承,真正实现不忘根脉、留住乡愁。

  当然,保护老地名并非拒绝发展。在城市更新、村庄合并、新区建设的现实需求面前,完全沿用旧名未必符合功能定位与传播需求。“新旧并存”或许是一条值得探索的路径:在行政区划、社区命名等方面与时俱进,赋予其符合发展定位的新名称;同时,将老地名通过移植至道路、桥梁、公园、广场、公交站点,或借助文化标识、数字地图、主题文旅线路等形式,使其以新的姿态融入当代城市肌理,实现记忆的活化传承。

  老地名是了解历史的窗口,更是传承文化的载体,当慎重对待,不能随意更改。立法保护只是第一步,其真正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与全社会共识的凝聚。保护老地名,本质上是在守护一座城市的集体记忆与身份认同,是为每个人的“精神故乡”留存一个可触可寻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那个熟悉的地名总能瞬间唤醒我们与这座城市的深层情感联结。归来时,仅凭一个名字就能瞬间“回家”——这样的城市,才是有温度、有厚度、值得眷恋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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