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禁烟需破“两难困境”之局
2026-04-27 08:38:57
作者:江德斌
近日,在深圳市一公交站台,女子阻止男子抽烟并引起冲突一事,受到广泛关注。有报道称,事发于深圳市光明区,后来双方报警。4月25日,深圳市光明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经警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同时,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分局依法对陈某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行为处以行政罚款。(4月26日大象新闻)
这场看似微小的劝烟争执,却折射出公共场所禁烟治理中的深层难题。一边是市民维护公共健康的善意,一边是违法吸烟者的漠视;一边是“最严控烟令”的明文规定,一边是执行落地的重重阻碍。这场冲突,不仅让“市民该不该劝烟”“禁烟令如何落地”的话题再次升温,更揭开了公共场所控烟从有法可依到有效执行的现实鸿沟。
近年来,从南昌地铁女子劝阻吸烟反被掌掴,到长沙餐厅徐娇劝阻吸烟遭烟头扔进饭碗,类似的冲突屡见不鲜。非吸烟者往往因惧怕冲突、担心惹事而选择沉默,而那些敢于站出来的人,却可能面临辱骂、围攻甚至人身威胁。更令人寒心的是,部分场所的管理者出于各种考虑,对违规吸烟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究其根源,在于执法疲软与责任模糊。尽管深圳等地已出台“史上最严”控烟条例,将公交站台、地铁口等区域纳入禁烟范围,但现实中,执法力量难以覆盖所有角落,取证难、响应慢、处罚轻成为普遍困境。吸烟者深知“抽了也没事”,违法成本极低,自然有恃无恐。而市民举报后,往往面临石沉大海的结局,缺乏即时反馈与有效处置,久而久之,公众对规则的信任被不断侵蚀,形成劝阻无用、举报无效的恶性循环。
破解困局,不能仅靠市民的“孤勇”,而必须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首先,要强化执法刚性,提升违法成本。对拒不改正的违规吸烟行为,应依法从严处罚,杜绝宽松处理,让吸烟者真正感受到规则的威慑力。其次,要明确场所管理方的主体责任。餐厅、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不能只贴一张禁烟标识就万事大吉,而应主动履行劝阻义务,成为控烟的第一道防线。对于履职不力的单位,应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倒逼其主动作为。
更为关键的是,要畅通举报渠道,构建“事事有回应,投诉有结果”的闭环机制。深圳推出的“别抽啦”小程序,允许市民匿名上传证据、实时举报,是值得推广的创新举措。但仅有举报平台还不够,还需配套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举报信息能被及时处理,执法力量能迅速到场。唯有让市民感受到“举报有用、维权有门”,才能破解“两难困境”,激发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形成“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良性生态。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