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又见演出服“穿完就退”,“薅羊毛”闹剧该结束了

2026-04-15 14:37:07

作者:陈广江

  据潇湘晨报报道,近日,浙江湖州一位网店店主反映,陕西丹凤县一中学举办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某个班的学生使用表演服饰后疑似卡着“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节点集体退货,售出20套已有11套申请退货。

  令人不忿的是,家长退货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尺寸与描述不符”“天气原因活动取消”“我娃确实不喜欢”等,但店主在社交平台上找到了学生们彩排和正式表演的视频,而且退回的服装存在明显污渍、破损和吊牌剪除痕迹,影响二次销售。对此,校方回应称,服装订购是家长自发行为,学校没办法插手。

  种种迹象显示,上述部分家长的做法,属于比较典型的滥用退货规则“薅羊毛”行为。这种恶意退货现象在现实中并不鲜见,而且屡屡发生在教育领域,既损害商家利益,又在无形中给孩子传递错误价值观。

  孩子或许还不完全理解退货背后的“聪明”,但能感受到衣服穿完可以退回去、钱可以拿回来。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比任何说教都更深刻。有网友直言,再精彩、再成功的演出,也难以挽回这种不诚信行为造成的负面影响。省下几十块钱,却可能让孩子学会钻空子、耍小聪明,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

  校方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家长买衣服、退衣服,确实属于个人行为,校方无法直接插手干预,但这不代表校方就可以对这种无底线行为听之任之。校园体育文化艺术节是学校组织的正式活动,学生穿什么服装、如何统一、费用怎么分担,学校哪怕不直接经手,也有责任在家校沟通中给出引导和规范。

  退一步讲,即使学校考虑不周,事先对家长行为毫不知情,发现问题后也应主动和家长沟通,把道理掰开揉碎讲,也能避免矛盾升级,大幅降低不良影响。事实上,做通家长的思想工作,使商家免受损失,对校方而言并不是难事儿。“德育为先”不是一句空话,而应贯穿于办学全过程,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事实上,法律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有明确的限制条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都规定,退货商品应当保持完好。所谓完好,就是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和功能,不影响二次销售。已经实际穿过且产生脏污、出现破损的服装,显然不属于完好的范畴,商家完全可以拒绝退货退款。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绝不保护滥用权利的行为。

  换言之,刹住“薅羊毛”的歪风,关键还要靠制度发力,通过完善规则、强化监管,堵上钻空子的漏洞。电商平台应进一步完善退货审核机制、规范日常交易行为,特别是演出服这类批量购买的商品,可以设置更合理的退货规则,对明显异常的退货行为进行核查,坚决对恶意退货行为说“不”。

  演出服“穿完就退”,伤害的是一个小商家的生计,污染的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土壤。这样的闹剧,该结束了。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舜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