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标尽标,短视频告别“真假难辨”
2026-03-23 09:17:03
作者:冯海宁

黎青 作
当前,网站平台关于短视频内容标注的标准和尺度不一,一些含有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的短视频未进行规范标注。对此,中央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全面规范短视频内容标注。(3月22日《光明日报》)
数据显示,到2025年12月,短视频用户规模达到10.74亿,连续多年居网络视听应用首位。然而,在行业繁荣背后,不少所谓的“爆款”短视频事后被证实为虚构摆拍或AI生成,不仅误导用户、造成不良影响,也破坏了短视频生态。究其根源,是部分创作者为追逐流量而未对内容进行规范标注。
实际上,短视频创作并非不能用虚构、演绎或AI生成等技术手段,但必须清晰标注,明明白白告知用户。2023年《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发布虚构情节、剧情演绎内容需以显著方式标记;《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也要求对AI生成内容标注。一些平台相继出台规定,要求对演绎类内容明确标识。
然而,不少创作者要么不标注,要么以不显著方式标注,导致公众误将演绎当事实。这种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创作者担心“演绎”标签影响流量,而平台在审核时对虚构内容的辨别能力也有待提升。
对此,中央网信办指导平台加码规范内容标注,既明确必须设置标签种类,也要求将标注设为发布必经环节以引导用户标注,还要对存量内容分批回溯、补充标注,实现“应标尽标”。这意味着短视频内容标注将进入“种类化、必须化、全面化”的精细化管理阶段。
短视频要持续健康发展,需以良好生态为基座。生产端,创作者应理性选择用“真人真事”还是虚构、AI创作,不能再玩“以假充真”;发布端,如实标注内容种类,才能赢得粉丝信任;浏览端,保障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短视频生态才能回归健康。
显然,规范标注是对平台人力、物力、技术的考验。设置标签、发布引导不难,但海量存量内容回溯补充标注,工作量巨大,平台需发动创作者补充,也要组织内部“过筛子”。此外,如何防止虚构演绎、摆拍营销、AI生成等内容的短视频,在发布环节不予标注或者虚假标注以骗取流量,对平台技术和人工审核都是长期严峻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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