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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担保被限高到2099年,莫止于不明不白解除

2026-02-03 10:20:50

作者:余明辉

  2月2日媒体报道,57岁的常先生购票时发现被限高至2099年,缘由是其多年前为他人信用社贷款担保,借款人逾期未还致其被限高。尽管贷款已还清、相关案件2023年便已办结,其他担保人也顺利解限,唯独常先生的限高状态未消除。记者在全国法院限高信息公开网站、12306后台均未查到其限高记录。当地法院执行局回应,常先生牵涉3个案件,处理时间较长,会立刻处理。目前,常先生已成功解除限高并顺利购票。(2月2日都市现场)

  尽管这一事件目前已经解决,就事论事讲可告一段落。但这一事件折射出的相关限高信息记录与传递共享机制的不畅等问题,如果随着相关不明不白限高的解除而掩盖,恐怕并不能从根源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可能。

  众所周知,限高措施作为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旨在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然而,在常先生这件事上,限高措施却成了伤害无辜的利器。案件已结两三年,其他同案担保人都已解除限高,唯独常先生仍被限至到2099年,这显然违背了限高措施的初衷,也与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背道而驰。

  从常先生的遭遇中,不难让人看出限高信息记录与传递共享机制存在的漏洞。记者在全国法院限高信息公开网站、12306后台均未查到常先生的限高记录,这表明限高信息的记录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信息记录是限高措施的基础,如果基础都不牢,后续出问题就可能是早晚的事。这不仅会让无辜者遭受不必要的限制,也会损害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同时,限高信息的传递共享也可能存在明显不畅。法院执行局掌握着限高信息,但这些信息未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相关执行部门和平台,导致常先生在购票等日常活动中受到阻碍。在信息化时代,信息的高效传递共享是提高社会治理效率的关键。限高信息如果不能在各部门、各平台之间顺畅流通,就会形成信息孤岛,影响限高措施的有效实施。

  此外,当事情闹大后,常先生的限高很快被解除,这种“闹大才解决”的模式,暴露出问题解决机制的不健全。如果限高信息的记录与传递共享机制完善,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主动地核实并纠正错误信息,就不会出现常先生这样长期被限高的情况。不明不白地解除限高,看似解决了眼前问题,实则留下了更大的隐患。这不仅无法让社会真正信服,也无法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要想避免类似事件重演,就不能止于不明不白的限高信息解除,而是有必须要针对此次乌龙限高信息进行全面检视与完善。从制度层面看,要审视限高措施相关制度是否存在模糊地带与漏洞。比如,对于案件结案后限高解除的具体流程、时限以及责任界定,是否缺乏明确细致的规定,导致执行中出现推诿、拖延。

  在执行环节,需检查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是否健全。信息传递不畅、共享不及时,反映出部门间沟通协调的不足,应思考如何建立更有效的联动机制,打破信息壁垒。

  从监督角度而言,要反思对限高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是否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就容易让错误信息长期存在。应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体系,确保限高措施依法依规、准确及时执行,避免类似无辜者再次“受伤”。

  限高措施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和严格的执行。常先生的遭遇敲响了警钟,有关方面必须以问题为导向,对限高信息记录与传递共享机制进行全面改革完善,让限高精准发挥应有作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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