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学岗,是护“安心”还是添“负担”?
2026-01-09 07:53:06
作者:焦小超

黎青 作
天气阴冷,风很大,张雨薇穿着一件橙色马甲站在幼儿园门口执勤。在她站护学岗的前一天,湖南张家界市,一名45岁的家长在“护学岗”志愿执勤时突然晕倒,送医后抢救无效身亡。这条新闻很快在社交平台上流传,再次掀起了一场关于“家长护学岗”的讨论。这场从民间志愿服务兴起、直至推广全国的做法曾为人称道,现在又因部分家长被迫上岗,被舆论推上了风口浪尖。(1月8日《新京报》)
“家长护学岗”的设立,初衷无疑是好的。在校园周边环境复杂、公共安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动员家长力量参与“群防群治”,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压力,为孩子们多筑一道安全屏障。不少家长也愿意通过这种方式为学校、为孩子尽一份心。这种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安全治理的尝试,其方向具有积极意义。
然而,当自愿参与变成了硬性任务,当辅助力量变成了主力担当,这项制度的善意便可能走向反面。当下,部分学校通过学号排序、班级摊派的方式,将护学任务强加给家长;一些教师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反复催促甚至追责家长;更有家长在身体不适、工作繁忙、照顾幼儿等情况下被迫“上岗”,甚至催生了“代站岗”的灰色服务。笔者近几年也多次参与护学岗,更多的感受是“站而无用”,杵在校门口就像个“迎宾员”。原本的暖心志愿,反而成了部分家长的负担、老师的难题。
究其根源,是“家校共育”的责任边界出现了模糊。校园周边的交通安全与治安防范,首要责任主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家长的参与更多是补充而非义务。将本该由专业力量承担的工作,转嫁到家长身上,既忽视了家长的工作生活压力,也折射出某些地方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时的简单化思维。更值得警惕的是,缺乏专业培训的家长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往往难以有效应对,其自身安全也存在隐患。湖南家长的悲剧,就是一记沉重的警钟。
要让“护学岗”回归初心,必须从理念、法治与机制上协同发力。首要原则就是坚守“自愿”底线,杜绝任何变相强制或与学业评价挂钩。其次,应通过地方立法或指导意见,明确政府部门、学校、家庭及社会在校园安全治理中的权责范围,让各方履职有据、协同有序。再次,应推动治理模式专业化、多元化。校园安全的重心,应放在强化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常态化巡逻与高峰勤务,提升学校专职安保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上。唯有多方权责清晰、形成合力,才能让“护学岗”真正成为安全的补充、温情的纽带,而非负担的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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