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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功能性无人车一路“裸奔”

2026-01-07 08:46:04

作者:王琦

黎青/绘

  随着无人驾驶技术的不断发展,外形方方正正的功能性无人车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一旦发生事故,功能性无人车到底该算机动车、非机动车,还是装备?责任又该如何认定?据一位从业人员介绍,目前国家层面尚未对无人车设定统一的资质要求,只有多个地方出台了政策性文件允许无人车上路,但各地对无人车的定义又没有统一标准。(1月6日《中国之声》)

  功能性无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归属的疑问,深刻反映出其在法律定位、责任划分以及监管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空白与不足。当下,国家层面尚未对功能性无人车设定统一的资质要求,各地对其定义和分类也是各不相同。有的地方将其称作低速功能型无人车,有的则把它归类为无人载具或无人装备。这种缺乏统一标准的状况,不仅使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陷入迷茫,更给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带来了巨大难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就意味着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来界定其权利与义务,年检、报废等关键环节更是无从落实。功能性无人车在享受技术带来的红利时,却也在法律与监管的真空地带“裸奔”。

  这种“裸奔”状态,不仅阻碍了功能性无人车的规模化应用进程,更给公共安全埋下了潜在风险。由于缺乏统一的上位法和标准,企业不得不耗费大量精力去适应各地不同的政策要求。原本可以大规模生产的“标准餐”,如今却要针对各地需求定制“特色餐”。这种低效且高成本的运营模式,无疑严重限制了功能性无人车的快速发展。更为关键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缺乏明确的责任划分依据,受害者往往难以获得及时、公正的赔偿,企业也可能因此深陷法律纠纷的泥沼。

  面对这一困境,有专家提出,在法律尚未对自动驾驶责任划分作出明确规定时,企业应主动提供相关数据,协助交警部门认定责任。这一建议颇具前瞻性,它凸显了企业在事故处理中的主动性和责任感,有助于打破用户与技术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壁垒。然而,这仅仅是一种权宜之计。从长远来看,仍需通过立法来明确责任划分机制。

  尽管各地对功能性无人车的界定存在差异,但现阶段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无人车设计时速普遍较高。因此,未来可以按照自动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同时,根据无人车的实际使用场景和速度,分阶段、分场景地确定其法律地位和责任划分。这样既能充分考虑到功能性无人车的特殊性,又能兼顾公共安全的实际需求。

  此外,优先考虑为无人配送车进行专门立法也是当务之急。相较于无人驾驶汽车,无人配送车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对简单,对交通秩序的冲击也较小。从无人配送车入手,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无人车法律体系,无疑是一条既务实又高效的可行路径。

  功能性无人车作为新兴事物,其发展之路必然充满挑战与波折。然而,只要我们直面问题、积极应对,通过立法明确其法律地位、责任划分和监管规范,就一定能够引导功能性无人车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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