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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这件“小”事,有了国家“大”保障

2025-12-18 08:44:20

作者:董 婧

  □董 婧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16日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45条,分为总则、全民阅读推广、全民阅读服务、全民阅读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12月16日新华社)

  阅读还需要立法吗?此次为“阅读”立法,乍一听有人可能会困惑。其实,阅读本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全民阅读立法不是强制读书,而是为了更好地保障人们的阅读权利,倡导大家多读书。以“促进”为名的《条例》,正是要通过制度化的安排营造阅读氛围,以法治力量推动人人参与。

  书籍承载文明,阅读赓续文脉。从“全民阅读”连续12年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到如今专门为其立法,当阅读从个人志趣进入公共政策和法治视野,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一部法规的诞生,更是一个民族对精神滋养的深刻认知,是对文化传承的郑重承诺。

  全民阅读,关键在于“全民”二字。从个人阅读习惯到全社会阅读风尚,是从个体选择到文化自觉的升华。现实中,阅读资源的分布仍不均衡:城市拥有丰富的图书馆、书店,农村地区的阅读设施则相对匮乏;青少年有校园阅读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的阅读需求却常被忽视。《条例》一揽子“精准保障,托底弱势”的举措,正是为了破解这些现实难题,推动政府、社会、家庭形成合力,让阅读从“少数人的习惯”变成“多数人的权利”。

  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从“一书在手”到“一屏万卷”,阅读变得前所未有的便捷,但碎片化、浅表化的挑战也随之而来。《条例》特别关注数字阅读的健康发展,既鼓励优质数字内容供给,也强调加强内容管理,引导深度阅读。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特别注重让青少年伴随书香成长,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心智发展特点,明确要求推广阶梯阅读,开展适龄的阅读指导,并要求出版单位出版适宜各年龄段的优质读物。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未成年人图书阅读率达86.6%,人均阅读量11.65本,远高于成年国民。青少年是阅读的主力军,培养他们的阅读习惯,就是为未来播种希望。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句话不仅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城市。一个书香充盈的城市,必然富有创造活力和文化魅力。《条例》鼓励阅读设施延长开放时间,要求新建小区配套建设阅读空间,支持实体书店改善阅读条件……当阅读场所打破“空间孤岛”,成为开放共享、兼具美学意蕴与人文温度的“城市会客厅”,书香便如细雨润物,悄然沁入日常肌理,无声涵养着一座城的气质与格局。

  在济南,书香已化作这座城市可感可触的气息,成为市民心中向往的生活韵味。近年来,济南以“书香济南”建设为引领,着力打造一座文脉绵长、气质温润的“爱阅之都”。这里看得见一城山色、听得见泉水叮咚,更闻得见满城书香。“泉城书房”“亲子阅读体验基地”“职工书屋”,以及“泉悦读”“读书郎”“阅读经典好书 争当时代工匠”等品牌活动如雨后春笋,将散布在城市各处的阅读空间有机串联。这份源自深度阅读的滋养,正悄然孕育着新一代“腹有诗书气自华”的追梦人,让千年古城在书香浸润中焕发新的生机。

  “天下第一好事,还是读书。”《条例》的出台,是一份实实在在的责任清单。随着阅读资源的不断丰富、阅读环境的持续优化,全民阅读必将为个人成长、社会进步与文化传承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阅读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旅行,立法护航,书香中国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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