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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用后付”让专利加速走出实验室

2025-06-11 09:09:21

作者:何勇海

  不仅可以“免费试用”,还能够“无理由退货”,这个“商品”竟然是高价值专利!近日,济南探索实施“先用后付”合作新模式,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与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签订区域定向专利许可试点协议,一批中小微企业由此实现了“零门槛”使用高校院所的高价值专利成果。(6月10日《工人日报》)

  长期以来,在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专利成果转让与购买的供需双方各有难念的经:前者既担心“藏在深闺人未识”,又不想“贱卖”;后者担心“买不起”“花大价钱买来,万一‘水土不服’,试错成本有点高”。如今在济南等地,企业可“免费试用”高校院所的专利成果,还可“无理由退货”,这一模式具有多重积极意义。

  “先用后付”这一模式可降低中小微企业的专利使用成本和创新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利是企业立足和发展的利器,尤其是高价值专利。但高昂的申请成本、有限的专业资源,让中小微企业在专利研发上动力不足,在专利申请路上举步维艰,只得选择购买专利。然而,中小微企业对专利使用成本极为敏感,也担忧所购买的专利与自身需求不匹配,导致研发的新产品与市场需求脱节,专利无法得到有效利用。有了“免费试用权”和“无理由退货权”,中小微企业便没了后顾之忧,能够“先试后买”,真切了解专利技术的可行性和价值,实现“专利技术行不行、定价值不值,一试便知”,有助于企业抓住发展机遇,赢得发展先机。

  此模式还可提升高校院所专利成果的转化效能。媒体早就披露,当下在我国不少领域,专利申请数量多,转化利用率低,不少专利并没有真正投入使用,用于提升产品质量,只停留在概念里。即便企业“看得到”“买得起”相关专利,供需双方的沟通过程往往也较漫长。而在“先尝后买”模式下,高校院所的专利成果能够快速从“书架”走向“货架”,精准对接市场需求,促进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如此一来,高校的科研成果能更快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高校院所科研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实际贡献。

  同时,“先用后付”模式不再是简单的“你买我卖”,一卖了之,它可倒逼发明人查漏补缺再创新,提升专利发明匹配度,否则会面临“退货”风险。多年来,我国一些领域的专利成果转化率不高,“无效专利”“问题专利”乃至“垃圾专利”并不少见,部分发明人获得相应好处后就不再关注专利的市场应用情况。而“先用后付”模式下,发明人需要靠前参与企业创新研发,根据企业试用反馈及时改进完善专利技术,促使专利质量得到提升,让专利真正成为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进一步看,专利成果“先用后付”有助于双方从单纯的买卖关系变成风险共担的合伙关系。企业在试用过程中,通过仔细核算专利技术价值账、落地成本账、经济效益账,由市场真实收益决定专利价值,这最能体现公平合理。这种模式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济南等地探索的专利成果“先用后付”模式值得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既具备现实可行性,也有政策依据支撑,能够推动更多专利从“实验室”加速迈向“生产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实现高校、企业、社会等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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