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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境外电诈,还需严惩“内鬼”

2025-01-22 07:37:21

作者:特约评论员 继评

  1月21日,澜湄执法合作中心在中国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海鸥”联合行动总结会,柬埔寨内政部、中国公安部、老挝公安部和国防部、缅甸内政部、泰国皇家警察、越南公安部派出代表团参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东盟警察组织等国际组织亦应邀参会。

  在打击境外电诈的战斗中,“海鸥”联合行动成果斐然。2024年8月至12月,柬、中、老、缅、泰、越六国协同作战,破获160余起案件,逮捕7万余名犯罪嫌疑人,解救160余名受害人,有力地遏制了电诈犯罪的嚣张气焰。这一行动不仅是对犯罪分子的有力打击,更是对区域安全稳定的重要维护,意义深远。

  打击境外电诈是守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关键防线。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从虚假投资诱惑到冒充公检法诈骗,无数家庭因此陷入经济困境。许多受害者辛苦积攒的积蓄瞬间化为乌有,有的甚至背负巨额债务。每解救一名受害人、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就是在为无数家庭守护幸福生活的希望,让人民群众的财产得到切实保障。

  从社会层面来看,电诈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大量资金被犯罪分子非法转移,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同时,电诈滋生的恐慌情绪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打击电诈,能够修复被破坏的社会信任体系,让社会经济活动回归正轨,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然而,要彻底铲除境外电诈的土壤,必须斩断国内的利益链条。在电诈犯罪网络中,存在不少“内鬼”。这些“内鬼”有的为境外电诈团伙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使诈骗分子能够精准实施诈骗;有的协助电诈团伙进行资金转移,让非法所得披上合法的外衣。他们的存在为境外电诈提供了生存的“养分”,极大地增加了打击电诈的难度。

  严惩“内鬼”,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力度。金融机构应严格审查资金交易流向,发现异常及时拦截并报警;互联网企业要强化用户信息保护机制,防止信息泄露。另一方面,法律惩处必须从严。对于那些为境外电诈提供帮助的“内鬼”,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只有内外兼修,既要坚决打击境外电诈分子,又要严惩国内的“内鬼”,才能真正斩断电诈的利益链条,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让电诈犯罪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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