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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守护学生心理健康

2025-01-06 09:12:54

作者:熊丙奇

  □熊丙奇

  建立健全医院与学校定点联系、定期沟通、制定精神或者心理健康问题学生复学办法……2024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全国首部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促进条例》,让“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相关问题有法可依。(1月4日《中国青年报》)

  该《条例》以立法形式,在全国率先回应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怎么预防”“怎么发现”“怎么诊治”和健康促进工作“怎么保障”等难点问题,是地方性法规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心理健康方面的重要补充。然而,立法只是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还要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通过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切实加强中小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相关报告显示,我国17岁以下儿童青少年中,约3000万人受到各种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的困扰。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从现实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仍比较薄弱。

  原因之一是,一些教育部门、学校没有严格落实有关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规定。如早在2012年,我国就要求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但迄今为止,还有相当数量的中小学没有专职或兼职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这就有必要进一步强化相关规定的法律效力。广州出台的地方《条例》明确规定“每班每两周至少安排一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节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除学校假期外,心理辅导室每天固定时间开放,每周课外开放时间不少于10小时”。显然,如果不能达到《条例》规定的要求,就是违法行为。要通过追责,落实相关规定,并以此倒逼教育部门、学校加强师资建设、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建设。如果没有这些基本条件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就是一句空话。

  对此,必须坚持依法治教。我国中小学规范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但个别地方和学校仍然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违背教育规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视化行为。去年,教育部专门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从严管理、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样,促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条例》能否真正起到作用,关键在于让法律硬起来,要紧扣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以及对违法行为的严肃追责,通过强化依法治教,让教育管理、学校办学回到基本的底线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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