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配餐岂能“肥了教职工、瘦了学生娃”
2024-11-29 07:50:17
作者:夏熊飞
哈尔滨市学生每餐营养午餐的餐费标准是15元(低年级小份餐为12元),可就是这15元,不但有3元要“回扣”给学校,还要从中挪出资金来补贴教职工丰盛的“2元早餐”及“5元中餐”。相关公司千辛万苦中标配餐资格,目的肯定是要盈利,可想而知,除了不断降低学生营养午餐的标准,否则它们的利润就无法得到保障。
教职工吃着物美价廉的早餐及午餐,学生的午餐质量却无法得到保障,这种从学生碗中“夺食”的行为,不就是典型的肥了教职工瘦了学生娃吗?部分学校慷他人之慨,拿学生的营养餐经费补贴教职工就餐的行为,不仅吃相十分难看,更是涉嫌违法犯罪。
对于公然收受配餐公司回扣的行为,不仅广大学生及家长深恶痛绝,相关职能部门也一直在严厉打击,近期多地通报了此类贪腐案例,抚顺小学校长李佩妍被查也表明收受回扣问题的严重性。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地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将监管关口前移,减少此类行为的发生。
至于通过变相降低学生营养餐标准来补贴教职工用餐的行为,看似是在给教职工“发福利”,实则是一种不折不扣的“隐性腐败”。拆东墙补西墙、瘦学生娃肥教职工,确实是配餐公司的“自主”行为,可源头还在于学校提出了不合理的“2元早餐”及配餐标准。在学校面前,配餐公司处于弱势地位,胳膊拧不过大腿,也只好从更加弱势的学生身上打主意。降低学生营养餐标准的是配餐公司,可吸学生血的何尝不包括部分学校、校领导及教职工?
学生正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午餐的质与量如果得不到保障,不仅会制约到他们的健康与发育,正常的学习也可能会受到影响。无论如何,他们的营养餐标准都不能打丝毫折扣,更不容任何人从他们碗中夺食。
至于教职工的早餐、午餐问题,学校完全可以参照学生营养餐的模式,向教职工收取相匹配的费用,然后请配餐公司一并供应,不愿缴费的教职工则可以自行解决。既然学生用餐都已经交由市场化的企业来供应,教职工也不应该有例外,一分价钱一分货,花2元钱却想吃上超高性价比的早餐,那必然要有人为此买单,而很不幸的是,买这单的大概率会是学生群体。
严打收受配餐公司回扣的行为,也应对与学生争利和从学生碗中夺食的行为引发足够重视,诸如此类的“2元早餐”背后有无猫腻和慷学生之慨,都应好好查一查。确保家长交的每一分餐费都吃进了学生的肚子,这既事关公平正义,更关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容不得半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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