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要做租房“年龄歧视”的解题人
2024-11-11 12:29:29
作者:黄齐超
都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当下,老年群体却正在遭遇一个真实困境——租房歧视。不少老年人反映,不论是合租还是独立承租,想找到满意的房子,真挺难!(11月10日潮新闻)
随着老龄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以及城镇化带来的人口流动,有租房需求的老人自然在增多。但令人尴尬的是,在推进社会适老化改造、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当下,老年群体却正遭遇一个真实困境——租房歧视。
很多人不想把房子租给老年人,这是因为:担心老年人在出租房内发生意外伤害,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担心老年人在出租房内死亡,让自己的房子变成“凶宅”;担心老年人的经济能力弱,无钱按时缴房租还赖着不走;担心老年人长期租住房子产生异味,影响房东另找房客等等。
谁都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所以,一些房客不想把房子租给老年人,是可以理解的。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也不能强迫房东必须把房子租给老年人,哪怕确实存在年龄歧视的嫌疑。
从社会层面看,老年人的确不该受到租房歧视,而应当享有平等的租房权益。但笔者觉得,老年人租房遭遇“年龄歧视”这道题,解题人不该是房东,而应当是政府职能部门。我们不能仅仅呼吁房东或租赁平台放弃“年龄歧视”,平等对待所有租客,政府部门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让房东敢把房子租给老年人,也愿意把房子租给老年人。
相关部门可以在老年友好城市建设中,嵌入“老年人租房难”这个课题,采取一些积极措施化解它。比如,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专用资金,为把房子租给老年人的房东提供税收优惠;比如,与保险企业一道探索老年人租房的意外伤害保险;再比如,为老年群体量身定做一批公租房,或收购一部分商品房,为老年人提供租住方便。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房东或租赁平台拒绝租房给老人,或许并不违法,但是违背了公序良俗,伤害了老年人对美好社会的期待。从这一点看,那些租房设置年龄限制的房东与平台也应该反思。简而言之,房东不应一刀切地把老年人拒之门外,而应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社会诚信、经济基础,对老年人租房开绿灯。
无论如何,租房市场都不该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地“以龄取人”,毕竟,这不仅会加深对老年群体的偏见和误解,而且还是对老年人租房权益的漠视。不过,要想真正消除租房市场的“年龄歧视”,还真需要全社会下一番功夫,特别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应做好租房“年龄歧视”的解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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