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购二选一”坚持露头就打
2024-10-31 09:12:04
作者:
黎青 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8日对外公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要求电商平台严格规范促销行为。严格禁止“二选一”等违法行为,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围绕促销工具、折扣展示、优惠发放、结算支付等关键环节,全链条优化促销规则,保障活动规范、透明。 (10月30日法治网)
平台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开展不正当竞争,引发社会关注。“二选一”行为是对商家、用户、消费者的一种隐蔽性、间接性、强迫性的二者不可兼得的选择行为,有着很强的滥用垄断地位嫌疑。其行为严重破坏经济市场秩序,在剥夺商家正当经营权益的同时,也严重危害消费者的选择权,侵犯入驻商家的竞争自由,保护平台的垄断利益,最终对行业发展产生负面性,严重影响市场的公平正义和健康发展环境。
“二选一”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202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力度,依法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一些电商平台实施“二选一”行为,是对其他平台和商家的排挤,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冒犯,“二选一”做法,限制市场竞争,遏制创新发展,损害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危害极大,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
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管,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发现平台强迫实施“二选一”等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露头的“二选一”违法行为严打严惩,维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多归属权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加强对平台企业垄断的司法规制,依法严惩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破坏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彻底将“二选一”潜规则出清离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经济市场秩序。
数字经济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从长远看,要加快反垄断法修改完善,强化互联网反垄断,依法规范电商平台规范有序发展,促进平台经济行稳致远。互联网平台应规范自身竞争行为,完善企业合规制度,以公平竞争的态势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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