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不立案值得肯定,但也应有彻底的解决方案
2024-08-20 08: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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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邵阳绥宁县的曾哥烧烤店被投诉“违规出售拍黄瓜”。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该店存在违法销售自制凉菜的行为,已责令整改,经营者积极配合,未造成危害后果,决定对该投诉举报事项不予立案。
“拍黄瓜”引发的争议已不止一次。鉴于此,相关规定已经作出调整。去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今年4月修订发布《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的简化许可规定,不再要求设置专间,设置专用操作区即可。
这个新规相当于是降低了“拍黄瓜”的要求,是一种对小商贩的松绑。当然,“设置专用操作区”对于很多店面较小甚至是流动的商贩来说,依然不是一个轻松的要求。可以想象的是,本来就是路边摊饮食,却还要有一个“拍黄瓜”的“专用区”,这其实是一笔成本。而且新规仍未涉及诸如“拍黄瓜”之类是否需要专门许可等重要问题,也就是说“拍黄瓜”还是要专门办证。
那么对于“黄瓜难题”相关部门也应当想出一些彻底的解决方案了,在综合评估这道家常菜制作难度、潜在风险的基础上,将其合理分类,而不是成为悬在商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正如有学者建议的,诸如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类别,能不能只针对以冷食类食品制售为专门或主要业务的餐饮企业,从而将餐饮店出售“拍黄瓜”排除在许可范围之外,避免因此被高额处罚乃至被“疯狂索赔”?这些意见非常值得听取。(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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