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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摩天住宅,让小区回归宜居

2024-07-30 13:23:23

作者:郭元鹏

  黎青 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于高层建筑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高层建筑本质安全水平,近日,江苏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的《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宅。(7月29日《扬子晚报》)

  当今社会,高楼大厦如同城市的脊梁,展现着现代化的风貌。江苏省近日提出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住宅,引发广泛关注和深思——我们真的需要那么多的摩天大楼吗?曾经在一段时期,各地城市的建筑变成了“成长比赛”,都想建设“最大的”“最高的”,于是一个个城市“地标建筑”被另外一个个城市“地标建筑”甩在了身后,建筑的高度不断被刷新。

  我们都说“摩天大楼”,而这些无序生长的“摩天大楼”真的到了可以摩天的境地,那是直插云霄。从危害角度来看,摩天大楼虽然壮观,却存在多重风险。首先,安全隐患不容忽视。随着楼层的增加,消防救援难度加大,火灾等紧急状况的逃生疏散也更加困难。每年都会发生高层住宅广告牌、花盆、墙皮脱落导致的悲剧;其次,环境压力随之增加。高楼大厦对周边小环境的影响包括遮挡日照、影响通风与城市热岛效应增强等;此外,摩天大楼还可能导致城市交通拥堵加剧、基础设施负担加重等问题;而给市民造成困扰的是,太高的建筑做不到宜居,生活起来很不方便,就连供水这样日常的事情,在一些地方也出现了问题。

  江苏省《征求意见稿》提出,各地在编制城市中心地区、交通枢纽区、沿山滨水景观地区、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区等区域详细规划时,应分级分类因地制宜,明确具体地块建筑高度、容积率等上限指标;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除临江、临湖、临海及城市规划特殊区域外,新建改善型住宅原则上不高于60米;各地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

  显然,限制摩天大楼的措施显得尤为重要。江苏省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规定就是一次积极尝试。通过设置高度上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各种隐患问题的出现,也是对城市规划建设的科学引导。居住舒适性是建筑设计的首要考虑因素之一。因此,建筑应更多关注居住者的实际需求,比如光照、通风、消防、安全以及生活便捷性等,而不是单纯追求高度和外观上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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