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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的基础是互利互惠

2024-06-05 10:51:11

作者:刘纯银

  “3年前8000多元买的液晶电视,在电商平台的回收价只有35元,太低了。”日前,河南郑州市民崔女士向媒体记者反映。在线下回收市场,这一问题同样存在。记者在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某旧货回收市场走访发现,对于大家电回收,多个商家的报价在100元以下,同时要求消费者个人承担家电回收搬运费用。(6月4日《工人日报》)

  对“以旧换新”这个词,广大消费者并不陌生。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国组织开展了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不过,上一轮以旧换新活动属于大件耐用品普及的阶段,而本轮则从解决“有没有”升级为看重“好不好”。也就是说,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坚持标准引领,更好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的牵引作用。持续推动经济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市场有活力,发展才有动力。如果旧家电回收价格形成机制欠公平、欠合理,降低旧家电的“剩余价值”,无视品牌、品相、使用年限、性能等,抵扣、回收都是“一口低价”,无疑会让不少消费者觉得不划算,从而打消参与以旧换新的积极性。

  要把以旧换新这项利国惠民的好事办好,既需要政府职能部门拿出“真金白银”的补贴政策,让消费者感受到“实打实”的价格优势;也需要面对企业和消费者的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需求,打通“循环链”上的堵点难点。尤其要尽力避免“超低价”的回收价格影响广大消费者以旧换新的意愿。

  消费一头连着宏观经济,一头连着千家万户,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以旧换新可激活消费“一池春水”,既是消费升级也是生产变革,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因为家电以旧换新不仅有利于提振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还有利于节能降耗、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因旧家电超期服役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因此,要想让以旧换新真正换出万亿消费市场新活力,就要多些换位思考,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更换使用智能型、绿色型、低碳型消费品。这不仅能够让消费者得到便捷实惠,更能够让生产厂家找到可持续发展的盈利点,同时还有利于国家推进节能降碳。

  面对当前消费者感叹“价太低”,企业发愁“吃不饱”所面临的大家电回收“两难”困局,需要打好“组合拳”,一方面要求企业紧紧抓住以旧换新这一利好政策,坚持以市场为主导、强化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赋能企业转型发展,提升品牌竞争力,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另一方面,要健全回收循环体系,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下的完整产业链,实现“变废为宝”。另外,可以鼓励家电销售商和回收企业积极参与,避免“超低价”回收成为以旧换新政策的绊脚石。只有双向发力,才能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引导下,实现新一轮“以旧换新”政策与市场双向奔赴,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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