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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数据:“省通”是起点,“全国通”才是终点

2024-05-20 11:37:01

作者:黄齐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这些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但是,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现实中有的无偿献血者面临用血费用无法跨省报销、异地献血证不互认等问题。 (5月19日《工人日报》)

  无偿献血是一种悲悯情怀,是一种生命至上的高尚情操,是公民良好道德修养的具体体现。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不止在精神层面上对无偿献血认可,也从法规层面对无偿献血者提供激励与保障。据悉,献血法的亮点在于“一人献血,全家受益”;而且,这个“全家”的外延已经延伸至直系亲属。

  然而,在现实中,献血法中所规定的献血者权益受到区域与数据鸿沟的影响,不能无缝对接,这让献血法的权威性受损、献血者的权益打折,公众献血热情受到影响。比如,A同志在河北省献血,他的家人在湖南省用血,却得不到献血法所规定的权益,这岂不会给公众的献血热情泼冷水?

  鼓励民众无偿献血,肯定不能只靠精神层面的褒扬,还应该重视其权益保障。献血数据假如不能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联,献血权益不能得到全国层面的保障,那么社会无偿献血的积极性会受到一定的影响。2019年9月,国家卫健委下发通知,要求跨地区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用血减免平台。事实上,数据共享早已不再是区域壁垒,打通献血证跨省互认的堵点,早就不再是实质性难点。

  献血数据“省通”只是起点,“全国通”才是终点。在笔者看来,各地之所以没能实现献血数据互认,在于异地用血协调机制欠缺,献血的利益分配问题没有解决——把血献给了A地,却让B地为献血权益埋单。再者,即便一名献血者达到了全国无偿献血奉献奖铜奖标准,但因数据来自不同的省市,也无法获得认可。

  由此可见,各省献血数据鸿沟,将会给公众献血热情泼冷水。要想实现献血数据及权益全国一盘棋,就必须协调好各省用血以及血站与医疗机构的关系。尽管无偿献血是公民道德素养、社会文明的体现,但如果不能实现献血数据共享、献血权益保障互通,那么“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倡导将如何兑现?(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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